“霸龙尾巴”、“霸龙撩牙”、“龙之血”、“乌金”半斤、一一一百二十金币付出! 本文来自 http://huangsewenxue.com/   由矮人族当向导,我们四万大军跟在他们背后。我和破岳在矮人族的领头位置,旁边有青龙和朱雀,青龙问道:“提督大人直闯南方不会有问题吗?”   我不明白说:“有什么问题?”   朱雀说:“青龙的意思是,你不怕惹起政治问题吗?”   “哈哈哈哈……政治问题?现在帝国兵荒马乱,谁有兵谁话事,何需理会政治问题?”   青龙问道:“提督攻打南方,会否出师无名?”   我还没开口,破岳已经接住怒道:“出师无名?臭婆娘天美用天空镜偷袭,害哈利文壮烈牺牲,我们领军反击还算出师无名?”   青龙和朱雀只知道我们击退黎斯龙,但不清楚个中细节,两人动容道:“天美使用天空镜?”   破岳冷哼一声不再说话,我一边骑马前行一边将当日的情况告诉他们,青龙和朱雀听罢默然无语,矮人战士亦肃然起敬。可惜断金早有明言,矮人族战士只会针对梅菲士,否则可以拉拢他们参战。   这次换我问道:“其实伊洛是个什么人?”   朱雀眼中掠过异样,青龙长叹说:“我、朱雀和伊洛是从小一起成长的好友,虽然他不是矮人族,但他自小住在族内,性格又随和,我们早视他为自己人。”   “听说他是大巫师的弟子?他会巫术吗?”   朱雀幽幽说:“伊洛哥是爸爸第一位入室弟子,可是爸爸从没教他任何巫术。”   破岳好奇问道:“拜进门下但不传技艺?”   青龙点头道:“根据我族规矩,铸造和巫术这两大秘技皆不能传于外人,大巫师的用意其实只是……唉……”   我接口说:“他希望藉此身分,让伊洛不受族群排斥。”   巫术是矮人族两大秘技之一,巫术跟魔法有些相似,但性质上却完全不同。魔法有火、水、风、雷、地、光、暗七种元素,每一种元素皆有千变万化的咒语,而巫术却只分为黑巫术及白巫术两类,整个巫术的体系又以蛊毒和诅咒为核心,亦有类似死灵术的技术。   由于铸造和巫术是矮人族受保护的技艺,就连青龙这个混人类血统的矮人,也没有学习断金的技术。   边走边说时矮人突然停下来,有六名矮人卧到地上,耳朵贴在地面作地听术。听了半分钟,他们用矮人语咕噜几句,向青龙说:“前面有一条霸龙经过,我们还是绕路走比较好。”   青龙吩咐那几名矮人带路,我们勒马改变方向走。   破岳问旁边的朱雀道:“盘林峡谷其实有多少霸龙?”   朱雀说:“霸龙一般匿藏在地底,实在很难估计有多少,我们相信不会少于三十头。”   我跟破岳异口同声叫起来:“三十头?”   青龙笑道:“候林峡谷这么大,养二、三十头有何稀奇?”   难怪人类商旅不走盘林峡谷,没有地听术的帮助,不幸撞上霸龙多少条命也不够死。我们还没惊讶完,朱雀继续道:“霸龙跟西瓦龙相似,它们没有魔法修养不能变成人形,但在盘林峡谷里最少有四、五只懂得说矮人语,属于年资较长的霸龙。”   纯种巨龙成长到一定阶段,就能够学习其他种族的语言,可是不同品种仍有天赋的分别。像龙之岛的帝王龙,它们天生聪明,语言能力高于同类,精于学习魔法咒语,约一百岁已掌握人类的语言。西瓦龙一百五十岁应该可以说人言,霸龙接近三百岁才可以办得到。   破岳问道:“除了霸龙,谷内还有什么具攻击性的生物?”   青龙说:“盘林峡谷有很多品种的龙,数量最多是火系的红火龙、黑斑火龙、樱色火龙,其中只有樱色火龙具有侵略性。草原的地系双角甲龙亦有攻击性,树林有风系的岚迅龙、碧眼迅龙,尤其是碧眼迅龙更加生人勿近。”   我点首说:“碧眼迅龙的别称叫巴卡托登,矮人语中是锋快匕首的意思,不要小看它们是轻量级飞龙,其可怕处不在霸龙之下。”   青龙忍不住望著我,说:“原来提督对盘林峡谷也有认识?”   我失笑说:“不,你搞错了,我对盘林峡谷的环境毫不认识,我所认识的是具有珍贵价值的龙种。”   久没发言的断金亦笑起来,道:“你跟我一样。断金甚少进入馁林峡谷,不过对霸龙、樱火、碧眼这些好东西却知道很详细。”   我同意说:“碧眼迅龙的臂鳍,可以打造出极端锋利的薄剑,尾刺可以做出坚硬的片手斧,爪子磨成的匕首更属珍品,我的私心倒想碰上一、两只呢。”   负责探路的矮人说:“前边是流沙,请这边走。”   盘林峡谷除了凶猛的龙外,还有流沙、沼气、熔岩和热喷泉等天然陷阱,没有矮人带路还真不容易走过。不过对链金士或铸造师来说,这个充满危险的峡谷同时也是一个大宝库,有空一定要带矮人来此打猎一、两个月。   入夜时分,士兵们开始休息,我带著一支百人部队策马上山,先留下五十名骑士守在山脚,然后再留五十骑士留守山腰,最终只剩下我、破岳和十位高级的将领到山顶。   我向破岳打个眼色,他用优于人类的视力观察四周,才道:“没人偷听。”   确定一切妥当,我勒马转身向十名将领说:“相信各位对此行应该满腹狐疑,我现在告诉你们此行的理由。北方联盐传来消息,赫鲁斯的蓝雁大军从豪城出发,兵分三路取皇城及帝东,尤烈特则在沃达城召集南方各领地守兵,率五万骑、步兵直逼帝中。”   十名将领的脸色放松下来,我的话表示此行将不会碰上南方主力,其中一位将领道:“元帅英明,尤烈特抽调南方守兵,各地的防御亦变薄弱,此是最佳的偷袭时机。”   另一名将领说:“可是……”   我向那位将领伸手,说:“大家都是自己人,有话不妨直说。”   黑龙军元帅这个位子我才刚刚坐上,将领们或者知道我的战绩,但其实对我的为人不了解。现在我除了跟他们谈军事外,更是要他们知道我的处事方式,十位将领都露出欣然表情,刚刚那名说:““夜鹰”尤烈特是南军的将才,连北方都听到他的大名,他是否会轻率减低老家的防守力?其中可能有诈。”   我长笑起来,那名将领立即闭嘴,看看摆够了姿态我才笑说:“此子心思细密,当然不会无故调走戍军,真正目的其实是要为安菲开路。”   包括破岳在内,一众大将同时愕然。其实做到千骑或万骑将自然不是笨人,只要细心想想就知道发生什么事。尤烈特固然需要兵力,堵塞帝中到南方的入口,同时有心开通一条路让安菲深入南方,这个明显是陷阱。   破岳跟我一样大笑,其余的将领亦笑起来,一时之间山顶上只有凛冽风响和豪迈笑声。尤烈特没有算错,只是他怎样猜也猜不到,我会带著四万大军穿过盘林峡谷进入南部;故意为安菲调走士兵,结果却给我军打开通路。   就让这只傻鹰永远记住战场魔法师的厉害。   跨过绯红的岩地,转进一片茂密的森林,青龙拍拍座下战马,说:“只要走过这片森林,就会到达帝国的领土,第一个城镇是肯肯城,那边的城防并不怎样,提督真要硬拚神之一族?”   由迪矣里皇国进入盘林峡谷,直至现在合共走了十日,终于走到候林峡谷的尽头,亦被混帐作者成功拖了半本书。   没有女人的日子还真难捱,荒山野岭没有大镜,想偷偷跑入奈落之镜也不行,到了帝南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女人出火。回头看看黑龙骑士们,虽然这十天的旅程并不舒适,但除了霸龙外没再遇到危险的动物,全军上下总算保持著战斗力。   轻轻抚摸战马的鬃毛,我向青龙摇著食指笑道:“踢场是真,但不是硬拚,倒是你这么熟识附近的环境,矮人族跟帝国南方有什么关系?”   青龙、朱雀和断金微微吃惊,破岳的眉头皱起,背后的矮人战士亦不禁望向我们。这个问题尴尬非常,青龙知道距离帝国有多远,即表示他们曾到过帝南,要是矮人族跟神之一族有交情和利益关系,谁可以保证不会出卖我们?   我们这边有四万骑兵,矮人族只有三百多战士,而且出口已经接近,要是我们此刻发难,这班矮人只能走霉运。我的坏习惯又发作,望著青龙似笑非笑,看得青龙的脸色真的变“青”断金咳嗽两声打破僵局,说:“实不相瞒,我族的确跟帝国南部有生意来往,而且已经维系超过二百多年。不过提督必须明白,除非有人犯侵或伤害我们族人,则否矮人族决不干涉别国的内政。”   所谓南军精良,是指帝国南方长年繁华,他们的军队无论舰只、重型器械、兵器武备都属帝国内最优良的,原来背后有矮人族作支持。   身为矮人族的首席匠师,断金一句说话足够代表全个族群,我亦咳嗽两声,说:“我相信断金大师的说话,可是我的部下深入敌阵,难免会神经紧张。”   断金性格刚烈,他抽起衣衫,露出比人类强壮一倍的左手,以及镶在臂上的绝世宝石,道:“废话休提,我们这里三百一十五位兄弟,要是任何一人出卖提督,断金这只手臂立即卸下送给阁下。”   呼,即使只是一名打铁佬,但矮人族的首席仍是非同凡响,三百多名矮人战士神色一变,眼神坚定和激昂。本来我发现青龙曾来帝南,多少会有些担心,但现在有断金的手臂作保证,即使这班矮人再大瞻亦不敢出卖我们,否则将成为族中的大罪人,说不定被族人拉去浸猪笼。   目的已达,见好就收,我将断金的手按下笑道:“有断金大师这句话,相信我的部下已经安心。前方是肯肯城,我军先在此处扎营,由我和破岳去打探情报。”   肯肯城是武罗斯特最南端,与候林峡谷接邻的城镇,人口只有约一万五千,当中还包括往来经商的商人。   我、破岳和朱雀三人离开大队,走到肯肯城西南边进行视察。朱雀之所以同行,是断金的意思,他们不希望被我军怀疑,朱雀类似人质。到达肯肯城下,破岳忍不住问道:召圯就是帝国南方?跟我所想的有很大出入!”   肯肯城并没有城墙,更没有护城河,只有由芦苇筑成的小墙,在城外是一片片的小农田,小田间是没有修缮的泥路,田边还看得见小田鼠爬过,跟帝国最富庶的形象有很大出入。   我反而不奇怪,说:“帝南是全国最富有的,此事一点也不假,但不表代各领地的经济平衡。其实神之一族十分注重面子,繁荣的是位于沿海岸线,以及跟帝中接壤的部分城市,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繁荣有何用?威给峡谷内的独角龙看啊?”   朱雀叹道:“天下乌鸦一样黑,无论哪个国家都一样是贫富悬殊。”   破岳肃然起敬,说:“不,我见过的北方不是这样子,破岳现在终于明白,为什么北方十位领主将提督当神来拜。”   负手背后我率先进城,同时笑道:“哈,其实是大家管治概念不同,但被你这样赞我会脸红的。”   朱雀道:“你会脸红?不会吧。”   “多事。”   走过小农田,在我们眼前正有一名老人推著木头车,车上放著两大捆粗柴,缓缓朝著城门口进去,这是一幅真正的老汉推车图。灵机一动,我跑上去跟老人道:“老汉……噢……老伯,让我们帮手好吗?”   老人徐徐抬头上下打量我,说:“朋友,你好面生呢。”   我指指背后的朱雀,说:“我是跟矮人族来做生意的。”   老人回头一看,果然见到一个女侏儒,笑道:“原来是矮人族的朋友,幸会,那趴有劳了。”   破岳机灵地过来,我们合演了两汉推车图,跟老人一起向城门口走。一边推车,一边向老人说道:“小弟今趟是首次走盘林峡谷,原来有这么方便的捷径,早知如此就不用等三个月船期了。”   如果由南方豪城坐船出海,沿著靠南海域航行,大概需要半个多月才能够抵达矮人族。不过南边海域暗礁漩涡极多,有本领驾驶船只过去的船长、舵手非常少,所以一年下来只有四至五班次。   老人微笑道:“盘林峡谷也不好走,没矮人族带路进去是死路一条。”   我试探说:“可是真奇怪,留下这条捷径,我族不怕被迪矣里偷袭吗?”   帝南人自称是神之一族,相信自己是神族后裔,越贴近南部及海岸,这种情结越浓厚,较为激进的商会、佣兵、武力组织甚至不视自己为武罗斯特人,所以提及自己国家时会说成是“我族”而非“我国”破岳听出玄机,他连插口也不敢,只能默默推车。   老人拍拍我膊头,笑说:“兄弟来自东南方?不知来自哪个城市?”   难得这个老鬼自作聪明,我当然是顺势拍个马屁说:“啊!老伯你很聪明呢,小弟来自沃达城。”   沃达城是仅次于豪城的大城市,亦是南部两大名城其中之一,以海运为主要经碘支柱。老年人最喜欢被拍马屁,自豪道:“人老了自然眼眉通透一些,兄弟看似不7解这里的事情,应是来自较远的城市。”   “哎呀,姜果然是越老越辣,阿伯厉害啊!”   老人哈哈大笑,喋喋不休道:“肯肯城不过是供矮人族朋友歇息和通商的中腊站,此地以北的华多哥城才是我族真正防线,该处屯兵两万有余,城高河宽,地势帜岖,加上有大量守城强力弩,想偷袭我族真是门都没有!”   猪仔被赞连树都会爬,老人把所有情报和盘托出,连拷问刺探都省下来,旁边占破岳也忍不住笑了。   原本我以为收够资料,没想到老人家一说话就停不了嘴,继续道:“我家犬儿合在华多哥城当弩弓兵,该城的领主是用兵稳重的老将军哈申大人,以及他的万人敌向子强尼少将军。” 第四话 诱骗女孩   肯肯城实在不大,两小时已经走了一圈,此城最主要的商业就是冶炼。由于肯肯城是为了跟矮人族交易而兴建,所以冶炼店最多也很合理,在城内最少有十二所冶炼店铺,超过一半由矮人族开业,城中不时可见矮子们走来走去。   矮人主要从事铸造和开矿事业,经营武备和宝石,相对来说他们大部分都是老粗,所以肯肯城一定会有妓女供他们消遣。不过神之一族超级爱面子,他们绝不可能明目张胆开妓院,堂堂神族后人女性给侏儒们亵玩,他们的老脸要往哪里挂?所以城内的妓女一定在隐秘地方工作,最大可能是民宅式作业。   虽然猜到她们的经营方式,但总不可以随街问人哪里有鸡叫,或者拍门问这里是不是有姑娘。暗暗计算,最有效的方法是从矮人们入手,我看准了一所较大的冶炼店,决定从这里下手。   店内有一名勒著布条的强壮矮人,他手臂上有四圈绿色的刺青环,显示他属于矮人族正统拜师的铸匠,应该是此店的店长。除了那名矮人,尚有两名人类,一人在整理店铺,另一人在打磨盔甲片块。矮人店长见有客人,亲自过来招呼说:“欢迎光临。”   我看一回盔甲和长矛,这些东西都只是二流用具,一般卫兵、冒险者或佣兵才会使用,但我一点兴趣也没有,遂向店长问道:“我想打一个剑鞘。”   进店铺打造兵器或铠甲很平常,但是打剑鞘并不多,因为鞘剑通常跟剑一起制作,除非是很特殊的宝剑才会另外做鞘。这位店长应该有些经验,不禁望向我腰间的配剑,小心问道:“请问尊客用的是什么剑?”   将马基·焚从剑鞘拔出,那名店长瞳孔放大,忍不住双手伸出。我笑著将宝剑平放他掌中,他轻轻将剑在掌中托两下,剑身和两颗元素宝石在火炉照耀下闪闪生辉,店长动容骇然道:“宝剑!”   店长的激动引起身后两名学徒的注意,店长胡疑问道:“敢问尊客这柄神兵如何称呼?出自哪位大师之手?”   马基是柯亚鲁的杰作,一般的矮人匠师都会认识,可是现在的马基·焚被我改头换面,外型跟传说的差异甚多,除了断金这种高手,普通矮人认得出才奇怪。我笑道:“我是来打剑鞘,不是来相亲,你告诉我可否做个相配的剑鞘就行。”   店长的手微微抖颤,深深吸了三次气,苦思两分钟后双手捧回马基·焚给我,歉然说:“对不起,小店能力有限打不好。”   这个答案我一早预计好,但两名学徒却是惊讶万分,矮人族以铸造技术而自豪,而这店长亦是如假包换的授业师傅,现在居然自认打不好区区一个剑鞘。不过也难怪他们,学徒级岂能了解马基·焚的宝贵,普通剑鞘敌不过它的锋利,用不到两个月鞘口就会磨斓,剑鞘皇的鞘口可是百分之百纯乌金再加镀保护膜。   将马基·焚重新放入鞘内,店长和两名学徒露出失落神色,我问道:“听说这个城内有矮人铁匠,小子才特别跑来看看,难道真的要到矮人族去打鞘吗?”   矮人店长说:“阁下的剑是旷世奇珍,恐怕要七环以上的大师傅,才做得出匹配的剑鞘。可惜这个城中,最高级的只有四、五环,先生恐怕要到矮人族才能找到七环以上的匠师。”   矮人族铁匠以手臂的刺青环数分高低,九环以上才能镶宝石,而断金那老鬼就是三粒宝石的族中匠王。即使七环匠师亦不容易找,全矮人族加起来可能凑不出十个,而且马基·焚是柯亚鲁的作品,柯亚鲁又是断金的祖先,他们要先请示断金才会接受此任务。   戏做完了,我搭著店长肩膀,低声问道:“由此处去矮人族路途遥远,小子需要先找女人爽快,不知城内有没有这种地方呢?”   这种问题男人之间最能明白,店长一脸义不容辞取出白纸,写上一个地址,压低声音说:“朋友,照此地址前去就能找到,这个可是好货色,说罗森介绍的还有七折。”   “嘎,又玩这个?”   照著那个矮人的地址寻找,赫然是一个普通的民居,在外表看来完全没有特别。   轻轻敲门,门内传来一声:“谁啊?己“是罗老大介绍来的。”   大门开启,我立时呆眼,开门的少女年约双十,充满纯秀气质,长著一头直直柔古冗的长发,杏仁般的脸蛋雪白光滑,而且唇红齿白,妙目明亮,毫无疑问是个标准大美女。天啊!我为何不是神之一族?路边鸡居然有这种货色?   当我心中暗暗为这女孩堕落风尘而婉惜时,可能因为平常来的都是矮人,美貌少女一脸好奇地凝望我,问道:“请问找哪位?”   “对不起,是罗老大介绍来的。”   少女将我由头到脚打量两回,沉默了片刻后将大门打开,此时我才见她穿了件白色衬衣,以及一条浅红色短裙,露出一对既长且白的玉腿。她邀请我进入小屋,踏入屋内再次使我意外,这间屋子打理得一尘不染,而且家俱都是以纯白及粉蓝为主色,在窗边摆放著四盆齐整的紫罗兰,墙边角落放著一株黄金葛,在客厅内更有两盆长满紫色果实的葡萄,显示屋主十分喜欢植物。   此屋环境清洁齐整,光线充足而且夹杂著花香气味,跟我所见过满屋腥味,垃圾筒内丢满避孕套的妓寨简直是两个世界,甚至有些怀疑我是否找错了地方。再看看铁匠店长给我的地址,确定没有搞错,此刻我才惊觉原来帝南的情色事业才是天下第一!   “请问我该怎样称呼小姐?”   少女脸孔微红,注视著我腰间长剑,说:“我叫法南兰芷,附近的邻居都叫我小芷,先生是冒险家?剑士?还是旅行者?应该怎样称呼?”   叫鸡要报上名字都算经典了,不过对著女孩我总会心软,不自觉道:“在下既非冒险家亦非旅行者,严格来说是个会剑技的链金术师,你叫我一声老公就好。”   “链金术师?那种会制造奇药的链金术师?”   小芷故意不叫我老公,可能是刚下海不久。   “对,就是那种链金术师。呀……不好意思,请问我是否要先去洗澡?”   小芷的瞳孔转了两转,欲言又止,最后指一房间说:“浴室在那边。”   这十多日旅程中,我们都是在山溪跟大夥男人洗澡,现在有浴室我当然要好好洗一番。洗好身子我在架上取了一条小黄花毛巾围著身体,走出浴室时小芷惊讶看著我,我问道:“什么?我的身体有不妥吗?”   小芷低下头摇了一摇那长长的秀发,道:“不,没什么,先生长得很强壮呢。”   “哈!对啊,我并不比矮人差呢,可以进房了吗?”   小芷带我到她的香闺,她的房间就跟大厅一样整洁,而且同是种了几盆鲜花。小芷忽然问道:“先生常常……嫖妓的吗?”   被小芷问得啼笑皆非,但仍然答道:“也不是常常,但一个男人在外跑动,身边又没有女人,总要想怯子解决生理需要。”   小芷默然下来,而我总觉有些什么不对劲,再看看四周环境,这里怎么说都不像炮房,床头总没理由不放几个避孕套备用。突然发现墙上有新漆的痕迹,猛然醒悟道:“对不起啊小姐,我想我是找错了地方。”   小芷将房门关起来,说:“先生没有找错地方,不过小芷在四日前才搬进来,上一户的确是做男人生意的。”   我不得不愕然,问道:“那你为何让我进来?”   小芷长长叹口气,说:“小芷有一请求,希望先生成全。”   听她的口气似打算以身相许,但她要求的事肯定不简单,我小心问道:“小姐有何请求?”   小芷抬起俏脸,眼中闪起泪光,道:“如果先生能帮法南兰芷拯救家兄,小芷定必重酬。”   心中已经明白,小芷给我进屋的原因,是误会我为剑士一类人物,她有事相求我才有幸进其香闺,我不禁问道:“重酬?”   小芷从柜里取出两件金器和首饰,说:“这些饰物值数十金币的。”   区区数十金币我亚梵堤岂会放在眼内,最少都要几百个才行,我问道:“令兄尊姓大名?是失踪还是被掳?”   “家兄叫奥斯曼,现在于华多哥城下狱。”   原来要到华多哥城救人,这点倒不困难,反正我有心要进攻那里,破城之后她想要多少囚犯也可以。之不过……奇怪……奥斯曼这名字很熟……   我试探问道:“小芷小姐,本人只是一名链金术师,做一下春药或蒙汗药还可以,要我到大牢劫狱会不会太夸张?”   小芷突然取出一把匕首,害我本能地往后退,然而她只是双手捧起匕首说:“小芷当然不会要求先生劫狱,只要先生带我到北方,将这柄匕首转交拉德尔家族就够了。”   从小芷手上接过匕首,猛然认得这根本是我自己的东西,是当年丰收祭时我亲手送赐给白狼军偏将,拉迪克侯爵次子的救命信物,那个小子的名字就是奥斯曼!我忍不住惊讶地细看面前貌美如花的小芷,她果真长得有几分像奥斯曼,那她即是帝国四大贵族——干查家的千金小姐;法南兰芷·干查!   “请问令兄因何事入狱?这把匕首又是什么?”   小芷坐到床沿边,道:“家兄是被冤枉入狱的,他跟拉德尔家一位大爷有交情,只要将此匕首交到那位大爷手上,一切事情就可以解决。”   哈哈,想不到我会被干查家的千金小姐叫大爷,更想不到我的名声在帝西如此威,小芷把我当成是国王吗?交到我手上一切可以解决?要怎样解决?不过此匕首再次落入我手上,大概是奥斯曼命不该绝,由亚梵堤拯救奥斯曼亦属天意。   “在下愿为小姐冒此风险,但区区金币我并没兴趣。”   小芷愕然说:“那么先生对什么有兴趣。”   我笑著走近小芷,轻轻托起她尖尖的下颔,笑说:“纵有万个金币,也不及跟小姐一亲芳泽。”   小芷的脸由粉红变深红,但却没有将我推开,顺便吃下法南兰芷应该都是天意吧。   入夜过后,我带著法南兰芷行动,由于此城没有守门兵,我们轻松离开肯肯城,缓缓向著华多哥城走。天色已经全黑,在山路里更加伸手不见五指,小芷不好意思地拉著我衫尾,说:“这里很黑,什么也看不见。”   “小芷害怕吗?”   “有一点点……”   我跟小芷笑道:“可否借小芷一根头发?”   “一根头发?”   “对,一根头发。”   小芷不明所以地拔下一根头发交给我,我故意拿著放在鼻前轻嗅,小芷见状想要阻止,我在心里暗暗召唤灵火陀螺,手中的长发立即发出一点微微的火光。小芷的瞳仁放大,惊讶问道:召学……这是什么法术?”   袭火陀螺是淫兽一种,就连火系的火炬术也比不上它的耐燃力,我自豪道:“这是本人自创的照明魔法,再没有其他人懂得,来,跟我走。”   反手擒住小芷的玉手,我牵著她走过崎岖不平的山路,少不免出现搂搂抱抱的场面。其实召出白银狮鹫,就可以轻易走过山林赶上黑龙军,却会失去这浪漫的情节。   小芷忽然煞有介事问道:“对不起,到现在还没请教先生大名。”   我回头道:“不是说了吗?”   小芷黛眉轻皱,说:“没有啊。”   我一甩颈,道:“有啊,不是说了吗,你叫我老公就行。”   小芷的小脸红得像苹果,不依道:“这……这怎么可以!”   “哈哈哈哈哈……那你就别叫我好了,听你的口音好像是帝国西部人,怎么会跟哥哥跑来帝南?”   小芷的玉手轻轻收紧,显然是被我挑起了心事,等了再等,她才悄悄说:“我和哥哥是在西部居住,后来发生了一点事情而要避险。我们原本想到北方投靠拉德尔家族,没想到帝中发生战争被逼向南走。”   我忍不住笑道:“拉德尔家族可是大靠山呢,要是可以,也请小芷给我引荐引荐。”   原本是想闲开玩笑,没想到小芷认真道:“好啊,看先生一表人才,拉德尔家族应该乐意登用。”   唉,想我堂堂拉德尔家之主,黑龙骑士团的元帅,还需要你推荐吗?   草丛忽有异动,应该有人在接近,而且数目不少于十人。心中揣测情况,已经知道来的是我军,立即向小芷道:“前方有异,让我先去查测。”   小芷说:“先生小心。”   走入丛林竟然见到破岳,他身后还跟著十五名黑甲战士,破岳见到我正想上来迎接,我却早先一步掩住他嘴巴,小心说:“蒙面。”   破岳一副不解的脸孔,我重新一次说:“记住蒙面才出来·”丢下一个大问号表情的破岳跟战士们,我离开草丛拉著小芷,故意大声说:“小芷快走!有山贼!”   “山贼?”   我和小芷拖拖拉拉,破岳已经猜到我心意,以黑布蒙面从草丛扑出来,还有几个兄弟用丝袜套著头,破岳配合我道:“此山由我开,此树由我栽,想要走过去先留下买路钱!”   差一点我几乎忍不住要喷茶,想不到死鬼破岳扮山贼居然维妙维肖,那些黑龙骑士也不弱,荒山野岭从哪里找来丝袜?   小芷真以为他们是山贼,吓得花容失色紧紧靠在我背后,一对笋乳在我背脊乱磨一把。   我从容地抽出长剑,说:“老婆退后。”   法南兰芷哪里管得了我占口舌便宜,立即向后退了五步,我做出挑战的手势,破岳大叫一声:“兄弟上!”   一众兄弟取出长矛配剑向我进攻,当然速度慢了几拍,而我也挥动长剑做出反击姿势。兄弟们都算够义气,他们跟我交手后,装做中招似的全力飞开,更在地上滚来滚去惨叫。   结果我连汗都没流一滴,地上已经躺满了敌人,我将配剑压著额头,摆出剑士的敬礼姿势说:召一脚猫功夫学人打劫?遇上本大爷算你们不幸。”   小芷看得神迷意乱,目光离不开我的英姿。   破岳略为生硬地说:“好剑法!就等本寨主会一会你。”   破岳踢起脚下的长矛到手上,装模作样地刺向我,而我更加想笑,这家伙本身就不会近身战,即使不演戏也打不赢我。   不过为了配合他,我还是应酬了几下,以马基·焚的剑背挡住他的长矛,藉机向他低声说:“胁持她,然后缚起我们。”   破岳的额头流汗,才向黑龙骑士们说:“捉住那女孩。”   小芷吓了一跳,但早被两名骑士用剑架在脖子上,惹得她惊叫起来。我推开破岳,道:“停手,不要伤害她,”   小芷虽然入世不深,但也不是蠢才,道:“先生快逃!不用理我!”   我装出天人交战的表情,破岳趁机会道:“哈!哈!哈!哈!立即放下武器,否则我们先奸后杀,再奸再杀!哈!哈!哈!哈!”   我举手说:“不要伤害她,我投降就是了!”   说罢将宝剑放到地上,小芷浑身颤抖,眼中只有感激和内疚,想不到我会为了救她而投降。一名黑龙骑士向破岳说:“寨主,这家伙的剑法太厉害,不如先把他们缚在一起。”   好啊!   另一骑士忽然嚷著道:“等等,与其缚起他们,不如我们扒光他们的钱财和衣服。”   哇,玩到这么过分?   不过我喜欢,回去一定升你职!   破岳见我没有出言反对,道:“好,你们将财物和衣衫脱下来!”   小芷大惊失色,我立即叹气说:“钱我们给你,不过别伤害我女人。”   破岳竖起姆指道:“你是有情有义的好男子,我们盗亦有道,不会伤害你们。”   我藉机说:“可以在草丛那边脱吗?”   “快去,但别想逃走,否则一箭让你们头上穿孔。”   说罢破岳真的取出小弓,一箭射出直飞百步外的大树,箭身竟然穿过一片树叶,卡在叶中不掉下来。法南兰芷出身武系世家,即使她不会武术也应该有些识见,帝国西部何曾有此箭法?   我带著小芷避到草丛后,说:“现在已经没法子,还是将衣服和钱财给他们吧。”   “可是……”   我义正词严道:“可是什么?你的性命重要还是钱财重要?你不顾自己也要想想你兄长!”   奥斯曼兄对不起呢,要借用你的名字来占你妹妹便宜。   法南兰芷果然听话,略为考虑后将首饰除下,慢慢把身上的衣服脱下,只剩下胸围和内裤,露出肉光致致的少女胴体。我立即跟她一样脱衣服,急急从她手上抢过衣服和财物向草丛外抛出,说:“这是我们所有财物,请你们收下。”   草丛外发出声响,破岳道:“好,要是你们追来,休怪刀剑无眼,哈!哈!哈!哈!”   小芷两手护著胸前不停抖颤,但阻不了她露出的乳沟,小芷的身材虽不及露云芙、美隶那么丰满又细致,不过她一身雪白,匀称的三围仍然会让男人心跳。我轻轻抱著她,说:“不用怕,有我在t己小芷眼中闪出泪光,说:“我……我好害怕!”   “放心,我会保护你的!”   小芷没有反抗,还跟我说:“都怪小芷无用,连累先生受辱。”   “与小芷无关,要不是我的同伴都不在,才不会给这些小贼显威风。”   小芷愕然道:“先生还有同伴?”   我加紧力道抱著小芷,从上而下欣赏她的乳沟,女性的胸部真是百看不厌,笑道:“当然,我有很多同伴,多到你不相信呢。”   “不会,先生说什么小芷都会信。”   温香软玉抱入怀,就算不召唤邪书,积压多日的男性本能亦被燃起,小兄弟已经硬到极限。小芷当然感到我的下体压住她,却没有将我推开,这些入世不深的女孩,大部分都不懂得怎样拒绝男人,尤其是她有好感的男人。   把小芷轻轻放在草坡上,她用两手轻轻抵挡,说:“先生不要这样……那些山贼要是回来……噢?”   我在小芷的耳边吹了口气,她立即浑身颤抖,我的手指轻柔地滑过她的细腰,向两座小山丘爬上去,笑道:“傻丫头,他们是山贼,拿到钱还不走吗?”   从小芷的耳珠开始,一直吻到她的脸颊,再落到她的嘴角,最后用舌头小心地钻进她的朱唇中。小芷努力抗抵,我反覆闯关,当我的手指隔著内衣轻挑她的乳尖时,乘机将舌头攻入她的唇内,越过牙齿碰上她的舌尖。   一旦攻破防线,小芷的反抗立即减弱,任由我享用她的丁香小舌头。藉此形势,我伸手到她背后小心地解除乳罩的扣子,当她惊觉时已经太迟,胸前一对肉丸子早已暴露在月光之下。   “呀……不要看啊,很羞人。”   “怎会羞人?这么漂亮的胸部,光宗耀祖才对。”   一边说著,我一边轻搓她的左乳肉,从乳根开始缓缓向上推进。法南兰芷的胸部大小适中,而且是吊钟型,两粒小巧的乳尖为淡绯色,在我的手指逗弄下,很快已经突了起来。   轻轻扣动乳头,小芷长长一声叹息,全身酥软地倚在我怀内。我暗想她的敏感点可能在乳头上,尝试将一颗乳头含进口中,另一颗则用手指侍候。   果然不出所料,小芷主动伸手搂住我的背后,眼神涣散,口中喃喃道:“呀……先生……不……啊……胸部……好舒服……”   “吮……小芷喜欢吗……吮……”   “噢……不知道……”   我轻轻一咬小芷的乳头,立时感到十块指甲一同插到我背后肌肉,小芷的脚趾头同时间拗直,竟然出现高潮的先兆。   我相信性本善,所以有时我也会问问自己,良心是什么?   不过经历十天跟男人们一起行军,天天吃斋靠五姑娘的日子,这一刻抱著标致处女的时候,我已经变节了!我从心底相信性本恶,良心和处女膜绝对是后者较为重。   去掉法南兰芷的小可爱,此刻荒山野岭里是一对赤裸男女肉帛相拥,当肉棒缓缓压进小芷的处女地时,我早已将良心踢到宇宙边沿去,一切等爽了才算!   压著小芷,我在她小耳边问道:“痛不痛?”   小芷轻轻摇首,在我的精湛技术下让她不至于太痛。她的手绕著我的腰,我亦慢慢地推送,小兄弟在这首次开启的湿滑路上来来回回。小芷的乳头最敏感,我利用这个发现增强对她的刺激,一边逗弄她的乳首,一边顶入她的尽头,没有经验的小芷不懂得配合,只是软软躺在草地上吟呻。   “先生……啊……”   将魔枪施出来,我笑道:“还叫我先生?最少也要叫老公、哥哥、亲爱的。”   魔枪在处女之穴里冲击,小芷的肉壁十分狭窄,使我不敢太过用力。她本能地将双脚抬起,迷乱地叫道:“啊……老公……哥哥……小芷……噢……”   将小芷反转过来趴在地上,我们以狗仔式进行交合,魔枪顶得更加深入,我亦不亡心刺激她的乳尖。   小芷开始有反应,她的腰配合著我前后摆动,屁股亦跟我撞得啪啪作响,吟呻道:“好老公……嗯……快到了……噢……”   储存了十多日的精华蓄势待发,加大了魔枪的冲刺力度,小芷的腰摆得更快,大叫道:“啊……到了……好哥哥……到了……啊!”   “噢!我也来了!”   随著小芷高潮一刻,我亦放开精关,大量的子孙朝这刚破身的少女输去。   舒服啊!   阳光从树叶问透下来,照在我的面上,使我感到一阵的发热。用手遮著光源,看了一眼旁边,原本以为会见到赤裸的法南兰芷,可是看清楚后却空无一人。   心里暗暗奇怪,我急忙爬起身子察看草地,依稀可以找到有人路过的痕迹。   依遁痕迹走了三分钟,赫然见到一个小湖泊,法南兰芷正在湖泊边沐浴。   太阳光在湖面反射,引动一阵阵金色的波纹,衬托著湖水中央的雪白女体。法南兰芷两手反向后脑束起长发,这个姿势使她的吊钟美乳更加高耸,在我的角度看过去,更能欣赏到女性胴体的美感。   小芷发现我在旁边偷窥,她的小脸蛋掠过嫣红,但仍向我淡淡浅笑,故意张开只手让我看清她的身体,十只青葱玉指在水面划出一波波涟漪,眯起眼睛吐出小舌向我个鬼脸。   天呀!   谁想到以勇猛凶狠著称的白狼军世家,居然出了这么一个小娇娃!   连我也没发觉,我的两腿竟然自己朝著小芷走过去,她呆呆看我一眼再次低下头去,但在倒映中她的裸体是这么清楚,这么接近,多么优美。 第五话 潜入要塞   小芷耳根变红,说;“醒了吗?”   此刻说话实在多余,我伸手拥著这名美少女,用皮肤感受她肉体的质感和温暖,跟她来个火热湿吻后,说:“这么早就起来了?”   小芷点头说:“小芷习惯了早睡早起,我们现在要怎办?”   “怎办?当然是去华多哥城救你兄长,我可是答应了你的呢。”   “可是……我们的衣服都……”   “这里荒山野岭,只要不遇到山贼,即使光溜溜也没有人会理我们。”   “要赤裸上路?这怎么可以!”   “不可以你又能怎样?”   小芷欲言又止,可是最后也是没办法。   我跟小芷来一场鸳鸯戏水,才走回昨晚被破岳打劫的地方,他果然留下了马基·焚没取走。当然,除了马基·焚外,他还故意做个暗号,通知我四万大军已经出发前赴华多哥城,将会埋伏在城的东边。   微一沉思,我搂著小芷光滑的肩膊,道:“走吧,到华多哥城救你老哥去。”   “去华多哥城?不是绕路到帝北吗?”   “唉,帝中发生战事,摸到拉德尔家门口时,你老哥可能被煎皮拆骨了。”   小芷愕然道:“先生所言甚是,一切就听从先生吧。”   我从来不否认自己变态,看著女孩子脸红耳赤的窘态,就会觉得她们可怜又可爱,更加想欺负和犯侵她们。   从肯肯城到华多哥城其实不算远,普通脚程大概一日一夜就能到达,这是以大路来计算。可是我们一丝不挂,当然不可能走大路,而且一对男女赤裸相对,走没两小时就要停下来十五分钟,大家明白吧。   犹幸我有链金术知识,即使没有指南针,从大阳的轨迹、向日葵等植物的倾斜角度可以分别出方向。食物和烹煮方面更没问题,我可比百合、夜兰她们更加拿手。   走了一天山路,计算距离我们应该快到达华多哥城范围,根据破岳的暗号,他们会在城的东边潜伏,只待我下命令即可进攻。   “先生快看!”   我的思绪被小芷的娇声打断,朝著她所指的方向一望,果然见到一座古老大城屹立远方,离我们只有两个小山头。   心中暗叫可借,红瞳之术是以热幅射为媒介,只能提升动态视力,不能像翼人族般增加视线距离,否则我就能观察敌城制定对策。   小芷不好意思问道:“我们连衣服也没有,要怎样混入城去?”   我的大手绕过小芷蜂腰,往上罩著她的左乳,虽然今天已经搓了几十遍,但女人的奶子摸多少遍都是那么舒服。两指一夹乳头,这个死穴立即使小芷低喘一声,软在我的怀抱内。   我看看天色,说:“混入城?我没有说过混进去。”   小芷想要说话,但我就是死不放开她的奶头,她以不依和不解的目光看著我,我笑道:“如果今晚下雨,我们就直接飞入城去。”   “飞入城?”   念动亚空间的咒语,我的手上凭空多出白银护腕,白银狮鹫虽然有些破损,但仅仅载两人进城应该没问题。小芷看见护腕,讶异道:“先生懂得亚空间储存魔法?”   “十个魔法师,九个半懂得此魔法,这有何稀奇?”   “那么你的亚空间阵内有衣服吗?”   “呀,经你说起,好像有剑士服和链金术士袍……”   深宵时分,天空果然下起蒙蒙细雨,点点微小的雨花在天空中螺旋而下,而我则穿了剑士服,怯南兰芷穿起我的链金术士袍,两人一同乘坐白银狮鹫,利用树林作遮掩,沿著华多哥城外低空飞了四分之一圈。   但凡学过几日剑的家伙都有剑士服,区别只是价钱和分量。   亚加力和亚沙度是剑士公会正式的剑手,然而他们的剑术段数不同,所以颜色上有差异,亚加力的剑士服挂了勋章和功绩饰物,在军队中算是有分量。我这身剑士服是在陶拉里亚学剑时穿的,虽然我有多余勋章可以挂上去,不过这是见习生的剑士服,我堂堂北方提督国家重臣,在公开场合穿出来会被笑到面黄。   法南兰芷倒很喜欢我的链金术士袍,她说穿起来就像一个魔法师般。   其实链金术士袍的外表,跟魔法师袍差不多,当中只有颜色、装饰和结带不同,我这件衣袍上挂了一枚四级链金术师的徽章,已经是专业的服装,勉强可以应付大场合。   小芷第一次坐神器兽,也是第一次飞在天上,她兴奋地问道:“我们在城边飞,太有趣了,但何为还不进城?”   “华多哥城不愧边防要塞,守备比我想像中更森严,此城的士兵应该在一万五至万之间,但城墙值班士兵居然有五千,哈申的性格相当小心谨慎。”   “那么我们该怎办?”   “哈哈哈哈……一万人分为四班当值,对士兵来说压力不少,我才不信没有士兵偷懒。”   骑着狮鹫再飞四分之一个城,终于看暑一段城墙没有守卫,趁著下著小雨的机会,我们冲天而起从高而下进入华多哥城,狮鹫在一个小神殿的顶上著陆。   依我判断,这边应该是城的西北方向,我问小芷道:“你知道监狱在哪里吗?”   小芷摇摇头说:“我没来过此城,所以不清楚路线。”   华多哥城说大不大,说小亦不小,要是逐处搜索,说不定搜到天光也搜不到。就在我苦思良策之际,大街上走过一支人马,为数大约是五、六百人,他们穿的是普通便服,可是这班人却惹起了我的注意。   他们的马匹非常强壮,不是军用就是武装商旅的战马,而且五百多人全都具备优方骑术,行军经验告诉我他们是正规的军人。小芷一拉我的衣袖,说:“最前头的男才,是白狼军其中一位万骑长。”   我装出愕然的表情,道:“小芷怎么知道他是万骑长?”   小芷的俏脸飞红,说:“对不起,我一直没告诉你,小芷是在西部干查家出身的。”   “那你为何不告诉我?”   小芷抱住我的手更加用力,道:“我不是有心要隐瞒,只是怕你知道敌人是白狼军后会害怕。”   “这笔帐等会再跟你算,不过干查家跟神之一族向来没有交情,他们在这里出现,说不准跟你哥哥有关系,只要跟从他们或许能找到你哥哥。”   虽然有些不甘心,但是南方的繁荣确实冠于武罗斯特,单是看华多哥城的街道设计,即使此城镇位置偏远,但是地砖质素和路灯数量,都比北方普通的城市优胜。   正因为道路设计齐整,要跟踪白狼军变得更困难,我不敢骑著显眼的狮鹫,只能跟小芷以双腿在街上走,幸好白狼军亦不想引人注目,静静在马路上慢行,否则我们早已跟丢。   走到十字路口,白狼军忽然分为四队,每队各有一百多人向四条路走,当然包括一支反方向的队伍,负责监察有没有被跟踪。   我暗暗一惊,第一个反应是考虑会否已被发现,但旋即否定此想法,小弟对自己偷鸡摸狗的本领十分自信。第二个想法是他们此行见不得光,否则不用出动反追踪术,不过真奇怪,除了我们还有其他人会跟踪白狼军吗?   法南兰芷没有经验,趁马队仍未驶过的当儿,我已经将她拉进一条昏暗的冷巷内。小芷问道:“我们被发现吗?”   我摇头道:斗没有,只是小把戏而已。”   待反方向走的马队经过,我才牵著小芷玉手走回长街,其余三支马队早走得不知所踪。小芷芳心大乱道:“现在要怎办?”   看看小芷,我不禁心想若非要照顾你,救你哥哥反更容易,当然这种话我可不能说出来。走到十字路口,我蹲下来摸摸地面,下雨虽然掩护了我们的行踪,但雨水同样洗刷了马队走过的痕迹,害我们茫然呆站十字街头不知方向。   雨水淋下来,我的脑筋也越加冷静,这里始终是南方蓝雁军的地盘,白狼军对华多哥城的认识能有多少?他们其实跟我们一样,对城内的路不怎么清楚,负责引开追纵的马队自己也不辨方向。   看看三条路的尽头,忽然我发现他们犯了一个错误,牵著小芷道:“我们就赌一把,这边走。”   “你知道他们去了哪里?”   我笑道:“不知道,但是三条路的方向,其中两条有光,所以我选择昏暗的一条路。”   小芷摸不著头脑,呆呆地望著我不明所以,而这刻我亦不解释那么多了。既然是见不得人的勾当,总不会选择人来人往的地方,白狼军不了解华多哥城的结构,这个十字路口除了倒行的一条外,其余两条尽头有猛烈的灯光,唯一解释是夜市或红灯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。   故此我选了通向漆黑的一条,赌的是他们作贼心虚。   急急走了五分钟,赫然看见一支百人小队进驻一所大屋内,这所大屋只有几盏灯点著,大花园外则乌灯黑火,但仍可看见有少量的守卫。   “小芷你记住,等会无论我干什么也千万不要动,也千万别出声。”   小芷已经把我当成神看待,她肯定地点点头,我带著她潜到花园侧边,从亚空间中抽出夜星·隐,抱起小芷跳入花园内。由于夜星·隐的隐形范围有限,所以我必须尽力抱紧小芷,使她的身体跟我贴得几乎没有空隙。   成功穿过小花园,我从水管向三楼爬,小芷瞪大眼睛看著我,悄悄说:“先生你好像很熟识爬水管似的。”   “要你管!快跟我爬上来,小心看著砖块凸出的位置踩上去。”   “但……但是……”   “你再不爬上来,守卫就会发现你。”   被我一吓,小芷果然抱住水管跟我爬,半拖半拉,好不容易我才把小芷拉上了三楼的小阳台外。至此我终于松一口气,因为刚才经过花院时,已观察过守卫们巡逻的规律,他们在此经过不会超过两分钟,我有足够魔力支持隐身魔法捱过这段时间。   从亚空问内取出垂死牌偷听器,我和法南兰芷从偷听器聆听屋内的对话,一把少年的声音说:“欢迎光临,穆特将军请这边坐。”   一把中年男子的声音说:“强尼少将军客气。”   我不认识什么穆特,反正是个小喽罗,不过强尼这个颇有气势的名字,倒从肯肯城的老伯口中听说过,他是华多哥城主哈申的儿子。强尼说道:“人已经准备好,跟纳顿元帅相约好的礼物都带了来吗?”   如果我没猜错,强尼口中说那准备好的人应该是奥斯曼,而纳顿就是“白武王”拉迪克的长子,只不知他是怎样成了白狼军的元帅。闻得纳顿之名,法南兰芷的神色微变,知道我们没有找错地方。   一阵异常的沉默后,穆特煞有介事地道:“这一点实在抱歉,元帅来不及筹备足够的金钱,我们只带来两千金币。”   两千金币居然用个“只”来形容?奥斯曼何时这么值钱?   强尼的语气夹杂不满,说:“两千金币?将军是否开玩笑,这跟我们约好的不同呢。”   穆特立即道:“少将军息怒,元帅并非存心爽约,他已经另选宝物送来,希望少将军笑纳。”   恰好此时一队守卫经过,我藉此机会施展隐身魔法,小心从窗口探起头望进去,见到两名男子坐在厅中沙发上,而中问的茶几放了几张银行兑票。   两名男子一位年过四十,外表黑实强健,一看就知道是惯于行军的将领,应该就是白狼军的穆特。   另一名年纪甚轻,相信不会超过二十岁,此子样貌倒不差,皮光肉白,而且手臂的肌肉精壮,臂上纹了一只天鹰,相信是此城的少主强尼。   除了金钱之外,茶几上另有两个檀香木盒,分别放了一支金身银簧的长笛,以乃一具泥黄铜色有些发黑的尿壶。   守卫们离开后,我亦重新坐下来偷听,并解除隐身魔法节省魔力。只听得穆特再次开口说话,道:“这两件宝物收藏于干查家族已有千多年,估计其价值共一千金亩以上,跟我们议好的只会多不会少。”   强尼可能被两件宝贝吸引,所以没有深思穆特说话的真伪,早已猴急问道:“这是什么宝物?”   穆特说:“它们是“真·龙之笛”和“古代神灯”。”   真·龙之笛?   古代神灯?   所谓龙之笛就是召唤术盛世的年代,召唤术师用以召唤龙族的道具,使用它可I:”   节省大量魔力,熟练者甚至可越级召出巨龙。当时,龙之笛很普遍常用,但随著通田魔法崛起,召唤术亦转以中、小型魔兽为热门,慢慢地龙之笛开始被淘汰,到现在耸乎要到盗贼公会高价订货,再加一点运气才会遇得上。   可是真·龙之笛是另一回事。   普通龙之笛一般是短笛,但真·龙之笛则是长笛,其制作更是难度超高,而且主要材料稀有非常,需要龙之岛帝王龙的黄金之角、堕落陨石的光系元素,以及传说中独角兽的白银之角。龙之岛上有很多帝王龙混种,但黄金之角恐怕只有龙族族长的嫡系才有,就算是我亦没有胆量取回来。   素材要命还不打紧,制作技术的要求亦很高,真·龙之笛必须做到完美无瑕的音色,少许偏差就会变垃圾,即使第九级链金大师的成功率亦只有五成,技巧高明如我最多只到六成多,所以制作过程十分刺激,心血少一点也会吓死。   可惜的是,今时今日真·龙之笛有价无市,没有需求下如何珍贵亦只是收藏品一件,我也想不到强尼这武将拿了之后有何用。   至于古代神灯可能指古老故事里,住了一位灯神那一盏。可是这不合逻辑,传说里的灯神法力无边,纳顿要是有灯神,哪会连几千金币也拿不出来?   强尼只是一介武夫,他没有细密的心思,听见宝物两个字已经满足。不过我却有另一番想法,干查家族的财力虽然排在四大贵族之未,但他们总算一方之霸,连三千金币也拿不出来实在有问题,帝国西部一定出了大问题!   强尼说:“好,我就当它们值三千金币,但你们答应将法南兰芷·干查小姐嫁给本将的事如何?”   我一脸讶异望向小芷,这可非装出来的,强尼原来不只认识她,而且很喜欢她。   小芷的脸也在瞬间红透,她猛地摇头挥手表示不知情,同时也为揭穿身分而尴尬。   穆特道:“这点倒好办,只要纳顿大人坐稳白狼军元帅之位,自然将妹妹嫁给少将军,能够结交神之一族这个强援,正是我家主人的渴求。”   哎呀呀,造反了!   居然连白雪苍狼军也造反了!   强尼说:“那很好,等纳顿元帅完全夺得兵权后,我才把奥斯曼交给你们。”   穆特沉吟半晌,道:“少将军可否给个面子,先将奥斯曼交给我们,三个月内我们定将三小姐送来华多哥城。”   强尼微怒道:“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?纳顿完成夺权后还会把人送来?要带奥斯曼回去也可以,立纸为凭将法南兰芷小姐嫁过来就成了。”   “这个……念规个有些困难,毕竟纳顿大人还没完全控制大局……”   “这是你们干查家的事情,与我没有关系,总之一是见到三小姐,一是叫纳顿立下凭据,否则我就把奥斯曼送到帝东或帝北。”   穆特也开始烦厌,道:“少将军在要胁白狼军元帅吗?”   只听到强尼冷笑一声,说:“我们神之一族怕过谁?我再给你们五天时间准备,否则一切拉倒。”   听到这里已经足够,我拉拉小芷的袍子一起沿著来路走,原本以为攻打华多哥是件简单的事,岂知竟涉及到白狼军的夺权事件,现在最重要是想办法联络破岳,想到此点我的头变两个大。   “小芷好啊,原来你是千查家的千金。”   法南兰芷歉意说:“小芷不是存心隐瞒,只是未清楚先生的心意前不敢表露,可是我真的不认识强尼。”   在小芷屁股上打了一掌,我笑问道:“小芷从实招来,听穆特的话,帝国西部发生了大事件,为什么奥斯曼要逃离西部?拉迪克侯爵为何不阻止家族的动荡?”   小芷脸红说:“在个多月前,凡迪亚和伊洛夫两位皇子同时派出使节,要求爸薇前赴他们的领土谒见,这可让爸爸感到为难。约半个月前,迪矣里传来消息说爱珊娜平定叛乱,爸爸以守备边界为由婉拒他们的邀请,可是纳顿大哥串通凡迪亚,趁爸各带兵到两界山巡察时,打开通路让帝中军进驻霍尔城,借大皇子的兵力夺去爸爸半浓“狼王兵符”,更将爸爸孤立于两界山,二哥因不服大哥,所以偷取了另半边兵符,带著我潜逃帝北求救,最后就遇上了先生。”   根据武罗斯特传统规定,国王登基需要有两位大贵族见证,我们国家只有四名去贵族,其中赫鲁斯肯定不会帮他们,威廉亲王是帝东贵族的女婿,一定支持二皇子。   剩下我和拉迪克,凡迪亚硬是要娶安菲,已经笃定我不会支持他,所以他一定要拉拢干查家,否则拱手让伊洛夫登位好了。   帝国西部首府霍尔城,就是干查家族的发源地,两界山则是帝国与迪矣里的边防重镇,可是我没有听过“狼王兵符”遂问道:“狼王兵符是什么?”   小芷说:“其实我也不是太清楚,“狼王兵符”是我们家族自古相传的认证物,听说白雪苍狼军号称帝国最强骑兵,好像是跟它有关系。”   “哦,那极可能是神器,而且是军用神器。”   回心一想值三千金币的不是奥斯曼,而是奥斯曼收藏的兵符才对。不过兵符并不在奥斯曼身上,否则一早被搜出来,我望向小芷,她摇头说:“我不知道二哥将兵符收在哪里。”   “无论如何,先救你哥哥再打算。”   重返十字路口,我向著有灯光的方向走,红灯区龙蛇混杂,比较方便我们藏身。   一边走路一边思考全娱局势,因为我军欠缺攻城器具,要攻克华多哥城只能依赖偷袭,原本打算模清楚华多哥城的城防后,带领黑龙军团攻城,只要策划得宜,以我们兵力的差距可以一举占领华多哥。不过我没有想到华多哥城有白狼军当援兵,要是发动突袭可能出现变数。   犹幸华多哥城和白狼军各怀鬼胎,他们亦不知道我们在旁虎视眈眈。   “咦,先生为何奸笑?”   “多事!”   敌人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是最大优势,只要小芷在我这里,纳顿根本交不出人,要是强尼不肯让步,穆特将会被逼采取强硬手段。依我刚才观察,强尼不是善男信女,他们火拚的机会很大,我方将可以坐收渔人之利,到时城池、金币、宝物和奥斯曼通通落入我手,喳喳喳喳……   “哇,先生你笑得很可怕。”   “要你管!”   联络破岳是头等大事,我必须将城内情况通知他,不能让这良机白白溜走。可是强尼刚刚跟穆特不欢而散,城防会因此而加强,再溜出城外很容易被发现,一时之间跟我军的联系皆中断,苦!   小芷的肚皮发出咕噜声,她摸摸肚子说:“我们现在要到哪里?可以吃点东西吗?”   我将从树林带来的最后两片野菌给小芷,跟她赶了一天路,最少也要找个好地方睡觉,走不多远已听到吵杂声响,前方果然是一个市集。看看我们一身打扮,一个穿剑士服,一个穿链金术士袍,多少都会惹人注意。吟动亚空间咒语,可是咒术座标的位置竟然出现真空反应,我的表情立时变成“闇”放在亚空间房内的备用钱居然用光了刘自从出海到珍佛明后,直至现在我都没有回家,当然也没有补充金钱到亚空间密室,用光了亦不出奇。   早知道就不叫破岳扮山贼,应该叫他扮采花贼(破岳:我汗!现在连一个铜币都没有,难道堂堂北方首富亚梵堤大爷要衰到睡街边?   小芷摇摇我手臂,问道:“先生,你怎么在发呆?”   真是应证了坊问的说话,男人不为女人烦,就是为了金钱烦,我望了一眼猫咪似的小芷,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加倍努力赚钱。小芷眼珠一滚,说:“先生在烦恼钱吗?”   “呀,居然被你悉穿?”   小芷忽然把一些东西塞入我手,说:“先生看著办吧。”   打开手掌,赫然见到一颗耳环,在真金下镶了一卡重的钻石。这枚钻石最少值四、五金币,足够我们舒舒服服过五天,不过太奇怪了,我们的财物早被破岳洗劫了,昨天我们还光脱脱一丝不挂,这颗钻石从何而来?还有些黏黏的?   我好奇问道:“你这粒钻石藏在哪里的?”   小芷的面孔染红,低下头没有回答,这才让我想起女人天生有两个藏东西的地方。昨天我们干了不下十次,这个小耳环莫非藏在……   “喂喂,你明明有两个空位,怎么只藏一粒,哎呀?”   脚被小芷狠狠踩了一下,痛楚使我忍不住叫嚷起来。不过这一踩却让我捕捉到一些事物,我催鼓著脑袋活动,小芷一介女流也能想方法应付危急,难道我这个天下军师就想不出办法吗?   忽然问我掌握到一个联络破岳的办法!   在华多哥城静静住了四日,这四天城内十分平静。   坐在旅店小房的中间,我穿起链金术士袍般膝坐著进行冥想,地板画了一个大地系的地精集阵,阵外点了八枝腊烛,每两枝腊烛之间隔著一个水杯,在我身前放了一个银色水盆,盆里和水杯同样注满清水。   小芷胆心地道:“先生,不如先休息一会吧。”   我徐徐摇头,一言不发继续冥想,地精集阵将精气缓缓凝聚,再传进我的身体内。这个地精集阵是初阶魔法,可以回复施术者的精气,不过回复速度并不快,故此我才满身是汗。   召唤术本身分成超阶、高阶、中阶、初阶四类,超阶以神魔级为召唤对象,使用者就是神谕使了,高阶是强大的龙族或同级生物,中阶是一般妖怪或魔兽等,初阶就是史莱姆、淫兽之类。别以为初阶就没有用,细小的召唤兽能力虽然低微,但却能胜任侦察、追踪和通讯的工作。   自从通用魔法开始流行,召唤术也慢慢降低使用率,很多有心修行的人都宁愿选择通用魔法,也不会花心思学召唤术。这个我能够理解,当个大法师何等威风,泡妞也会轻松,去学召唤术做个小小的斥候或通讯使?开玩笑吗?   可是我现在就做这种蠢事。   为了应付现在的情况,我第一次尝试利用淫兽进行通讯和侦察,甚至可能是几百年来第一次有傻瓜做这种事。   利用淫兽作侦察,我以前也有试过,不过只局限近距离进行,而现在却扩大至城外三哩范围,搜索有没有白狼军的踪迹,此举比我想像中辛苦很多。根据我过往所读过的召唤术书籍,可以透过聚集精气的魔法阵进行补助,以魔力作为支柱,以精神作为桥梁,跟召唤兽保持沟通,可是当召唤兽跑到几哩以外,要维持精神沟通简直痛不欲生,我原本放出三十几只银钉虫,结果到现在只能控制其中四只,但精气已经支持不了,整个人感到脑晕眼花。   归根究柢银钉虫是用来调教奴隶的,勉强做侦察工作自然不容易,这点可能要跟美隶研究如何改良。   与破岳通讯难不到我,在我的淫兽中有一条特别自主,可以应付突发情况的,它就是淫缚缎蛇。我现在开始明白为什么在一众淫兽中,只有淫蛇在召唤之后可以自由活动,这点关系到它本身的智能。召唤兽的智力越高,越不需要主人花力量进行沟通,本来在近距离我没有留意,但现在却有很深体会。只要我交代清楚任务内容,即使切断精神桥梁跷起脚睡觉,淫蛇仍有能力完成任务。   这几天就是派淫蛇爬出城外带信给破岳,唯一让我烦恼的,就是要向这条贱蛇威逼利诱,它才好不愿意走这几趟。毕竟淫蛇是调教女奴用的,不是做粗重杂役的,这点也要跟美隶商量,要怎样才能捉住它的痛脚。   搜索范围再扩展半哩,银钉虫有两只自动中止召唤,仅剩下最后两只。突然腊烛摆动,杯里的水在共呜,表示银钉虫的心情十分紧张。盆中清水出现了反应,蒙蒙倒影中看见有一支骑兵队伍,全体穿著白边银甲,骑兵后方还有一辆攻城车,隐藏于一个十分隐蔽的小山谷内。此为银钉虫透过精神桥梁传到盆中清水的实况,辛苦了四天,终于确认白狼军果然有后援。   不只是我看见,小芷也看得见,她好奇问道:“玄光术州”受到她的影响,原本已经勉强的精神连接即时中断,倒影中的景象亦皆消失,我长叹一口气说:“我又不是水系法师,怎会懂得玄光术。”   玄光术是一套水系魔法,是一种以精神窥探敌情的神秘法术,不过我从来没有见过,更不清楚个中原理,主修水系魔法的百合或许会知道。小芷道:“刚才看见的就是白狼军!天啊,他们来了多少人?”   使用召唤术后我全身乏力,索性躺在地上说:“不多,只有一万骑兵而已。”   小芷整个人呆住了,惊讶道:“一万?”   华多哥城有一至二万守卫,白狼军则有一万,要是枢枢可以解决问题,相信穆特孑詹生戴玫撼,可惜我涸性是唯恐天下不乱,怎可以翻他们好遇。撑剐才跟舒蠢的位置,白狼罩潜伏砂西北偏西豹三哩半,只要将清报交洽波居,归及沈”刁子找可义彗不会主动攻城,可惜我个性是唯恐天下不乱,怎可以让他们好过。据刚才银钉虫的位置,白狼军潜伏于西北偏西约三哩半,只要将情报交给破岳,明天就有好戏可以看了。 第六话 引虎驱狼   天空乌云密布,开始暴风雨的先兆,我以一双冷眼远眺华多哥城的大街,帝南的子民浑无所觉地干活。   经过四天的练习,我已经掌握到更高深的淫兽使用技巧,同时派出二十只银钉虫在城西进行监视。以我现时的能力,侦察范围大约是三哩多一点,要是留在城中我有信心可以操控得更好。   傍晚时候,在城门将要关闭前水盆出现倒影,接著每个水杯的杯边也出现多个影象,穆特带著五百名骑士从城西进入,城西的守兵略为查问后,将一封信件交给穆特,后者看信后将之撕毁,带著从人向北边走。   这条路绝对不是上次那一条,他们已经改变了见面地方,幸好我早有准备,派出大批兄弟监视,否则难以追踪他们。确定目的地后收回所有的力量,配起马基·焚向小芷道:“我现在去救你哥哥,记住不要离开这房子。”   小芷趋前向我的脸孔轻吻,道:“无论成功与否,小芷十分感激,祝先生一路平安。”   轻捏她的脸蛋,我离开小屋向大牢出发。穆特正要跟强尼交易,成功与否谁也说不准,他们一旦交易成功,白狼军自然含偏助神之一族,我的全磐舒叠亦含告吹。   可是他们都不安好心,强尼以焉穆特手上有法南葡芷,穆特亦知道奥斯曼在强尼手上,要破壤他们的好事其育很筒罩,只需一撰他们登现封方原来没有等嫣,他们定必狗咬狗骨。   现在小芷在我手上,剩下是潜入撤中救出奥斯曼,最俊是打阴城束大阴放黑能罩入城。   檬跟舒蠢打探的情报,大牢就在苹多哥的西南遏,而我馥察此城的兵力配置援登现,哈申主要鱼青封外防移,城内雨寓守兵都锡他筋度,强尼的日常工作是负青城内的保安,部下豹有雨千爵人,以步兵焉主要兵力,富中包括了大牢的撤卒。不遇今天的街上没怎磨看晃巡耀兵,明颖是强尼稠勤人手防止穆特登靴,逼亦正好合我心意。   甫踏足蓝撤所在的小半山,忽然听到一阵急速的敲撞声,适是劫狱或越撤的警报。   奇怪,我都没到监撤已经有了警报?   突然惊见监狱门前人马杂杳,一方是灰衣绿裤的狱卒,他们手持木盾和长棍,约百多人死守在狱门之前。另一方是雪衣红巾的武者,人数亦是两百多,他们以阔剑为武器。   两边在人数上势均力敌,不过白衣兵团的武技高于狱卒,狱卒只能凭藉门口防守。   我不由大皱眉头,原本打算偷偷潜入监狱救人,跟奥斯曼会合法南兰芷,才跟城守玩捉迷藏,现在跑出这一堆人,我的全健大计完全泡汤。一名蓝衣的肥胖男子领著数十名狱卒,在监狱的了望台出现,大喝道:“来者何人!”   又是例牌对白。   依我估计他应该是狱长,然而白衣兵团没有理会他,继续向监狱大门冲击,我不禁止步旁观,这班白衣人不是穆特的手下,就是奥斯曼的同伴。大部分的百姓争相走避,仍有一些胆大的在观看,但是谁都不敢靠近监狱。   眼见白衣人勇不可挡,狱卒们很多已倒在地上,胖汉向手下道:“石灰!”   了望台上的狱卒向监牢大门撒下石灰,一时间白烟纷飞,白衣人的攻势缓和下来。白衣人中有几名取出火器,向了望台上做出还击,火器打在屋檐和栏杆上,点著的燃油沿建筑物焚烧,这次换成狱卒们撒退。   了望台著火,狱卒们瞻气丧失,白衣人一口气攻进监狱内。   长街的另一端传来马蹄声,一支骑兵越走越近,他们穿著南方军的正规军服,为数达五、六百人,大概是接到警报赶来支援。骑士发出吆喝,街上的百姓已经走个精光,骑士们发现监狱被攻破,遂将大门重重包围,一枝枝弓箭对准了门口。   我开始头晕了,这样子怎带走奥斯曼?   大门前赫然出现奥斯曼的身影,他把长剑架在肥狱长项上,以狱长做挡箭牌押出大门。久没见面的奥斯曼瘦了一圈,面色带著疲惫,不过他凌厉的眼神依旧没变。白衣武士跟在奥斯曼身后,他们同样押著一批狱卒,现在可以确定他们是奥斯曼一方的白狼军士。   为首的骑士长策马前行两步,怒喝道:“放开狱长弃械投降,否则格杀勿论!”   奥斯曼冷冷一笑,以野兽一样的凶狠目光盯著众骑兵,说:“有种试试发箭!”   白狼军以奥斯曼为首绕成一个圆型,押住狱长及狱卒缓缓前行,骑士们的弓箭仍然对准白狼军,但迟迟不敢发射。气氛变得紧张,要是有哪个骑士不小心误发一箭,将会是双方浴血大战的结局。   马蹄声再次响起,再有数百骑士加入支援,奥斯曼的面容变得谨慎,骑士长恃著人多势众,道:“奥斯曼,你们没有办法逃走的,放开狱长及狱卒们,我可以饶你们不死。”   奥斯曼狠狠道:“呸,怕死的不算白狼军!”   华多哥骑士的兵力已聚集接近一千,相对于奥斯曼的白狼军四倍,而且此处是人家地头,即使白狼军可以救出奥斯曼,要逃出城外亦是难如登天。双方变成对峙之局,但是时间耗得越久,华多哥骑兵越有优势,再闹下去我也不晓得怎样收拾。 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奥斯曼一方越加不安,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,华多哥骑士的人数没再增加,而且骑士长的面色居然不比奥斯曼好多少。一个念头掠过心坎,我本能地向四周张望,穆特一定有奸细潜伏附近,劫狱之事他可能已经知道。   哈申以防万一,他早将城中的兵力集结于城西关卡,以防穆特抢入城内劫走奥斯曼,所以没法再派骑士保卫监狱。   城西忽然再发警报,而今次的声音有别于刚才,这是一连串急速而且响一兄的警报,全城每个角落都能听到。不只是警报,在城北更发出爆炸巨响,一条又长又窄的烟雾伸延空中。   我心中暗笑,穆特发现有人劫狱,他跟强尼的交易已经拉倒,不单只通报白狼军攻城,而且双方亦在城北交手。   奥斯曼一方面面相觑,不知道发生啥事情,不过那名骑士长面色骤变,他显然估到形势,向手下道:“包围监狱,不要让他们走脱。”   被称为帝国最勇猛骑兵的白狼军攻城,这可不是开玩笑的!   城东的警报越来越急劲,战马的蹄声响遍整个东区,城东泛起了范围很大的白烟,跟城北的长长黑烟相映成趣。   白狼军开始攻城了,而且他们一定有带攻城用具,否则不会如此快起烟尘。   骑士长带领一半人离开,留下另一半人组成月型围住监狱,誓将奥斯曼等人困死此地。  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,嘴巴居然忍不住奸笑,既然今天如此热闹,那就索性送给华多哥城毕生难忘的一天。准备多时的爆破箭射出,被炸的一方当然是华多哥骑兵,骑兵和战马被炸个支离破碎、血肉横飞、儿童不宜。   区区一枝爆破箭杀伤威力有限,最多不过炸死几十名骑士,但是糊里糊涂受到偷袭,一团团血肉从天洒下来,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华多哥骑士会不恐慌。   另一边的白狼军亦被巨变吓呆,傻傻望著炸开的空位居然不懂走。   骑兵们乱作一团,弓箭也乱放一团,有的射向白狼军,有的射向附近建筑物,更有部分射进自家的骑士,场面乱上加乱。   白狼军押著狱卒挡住箭,奥斯曼首先回过神来,大喝一声带著众军士向前冲。   华多哥骑兵毕竟是正规军,他们很快重组阵形,纷纷取出长矛准备跟白狼军近身战,但我再射一次爆破箭,他们的攻势立即瓦解。   我从小巷中步出,向奥斯曼道:“这边!”   奥斯曼见到是我,两眼即时放光,毫不犹豫率众道:“兄弟们,跟我走!”   我和奥斯曼向著城东走,爆破箭吓得骑兵们不敢追上来,奥斯曼问道:“提督为何在这里?是因为舍妹向你求救吗?”   “这个问题等会再答,你的兄弟全都在这里?”   奥斯曼道:“在城外还有一千人接应。”   我一拍他膊头,笑道:“那我比你多一些,我这边有四万骑兵等著里应外合。”   奥斯曼大惊,说:“四万?”   “有趣吧。”   奥斯曼望一眼起烟的西边,点头道:“我就奇怪是谁在攻城,原来是提督的部下,但为什么我们倒转方向走东边?”   我再也忍不住大笑,惹来奥斯曼和其他白狼军士的愕然,拍一拍手掌笑说:“我的骑兵还在城东外纳凉,现在攻城的是穆特那一万白狼军,跟我毫无关系。”   奥斯曼等人张目结舌,谁也说不出半个字,我继续笑道:“今天华多哥城好不热闹哉,白狼军在东边攻城,穆特和强尼两派人马,应该在城北展开追逐战,整座监狱也被我们烧个通红,哈哈哈哈哈……真爽呢!”   带著奥斯曼经过市场,平日熙来攘往的大街已然萧条,我向其中一座小屋拍门。   门打开,法南兰芷就在大门之内,她一见到奥斯曼立即扑上去,抱著后者连喊两声:“二哥!哥!”   奥斯曼眼睛一红,抚著妹妹的长发道:“对不起,小芷,二哥让你受苦了。”   喂喂,现在可是十万火急,先逃出去再乱伦吧。   奥斯曼轻轻推开小芷,道:“小芷你做得很好,没想到你一个小女孩,竟能够带亚梵堤提督前来,你比二哥还厉害呢。”   法南兰芷笑道:“没什么,只要是为了二哥……咦?二哥等等,他是……他是……”   我站在一旁眯著眼睛傻笑起来。   知道有强援在后,白狼军士气如虹,一行两百多人浩浩荡荡向东走,沿路没有任何人阻挠我们,简直连猫也看不见一只,全城尽是闭门哭嚎,走没多久已见到城门口。   驻守城东的士兵早严阵以待,二十多个木栅栏挡在门前,每个栅栏都有一排八条木刺斜斜突出,士兵则准备好藤盾和长矛,人数约在五百之问。   守门的兵哥喝道:“来人止步!”   奥斯曼·干查乃白雪苍狼军新一代的猛将,这几天被屈在狱中受了一肚子气,他挥动手中染血的长剑,浑身透出杀气,反喝回去道:“挡我者,杀无赦!”   其实见到我们两百人跑来,傻的都知道不是善类,守门兵全体紧握手中的长矛,稳守在木栅栏之后。我拉住正想冲关的奥斯曼,低声道:“拖延时间。”   奥斯曼微微一愣,回首望向西边,烟尘比刚才更加浓烈,连城东亦隐隐听得见喊杀之声。   穆特为怕我们逃脱,他一定会加紧攻城,而哈申也会调派人手防卫,我可乐于拖延时间让他们鬼打鬼。   白狼军布出阵形,但奥斯曼没有命令进攻,我们反而向后移,占用附近的民居歇息。   我们毕竟只有两百人,东门守军见我们撒退,自然不会做出警报,但仍然紧张地守在门关前。   休息了二十分钟,部分白狼军忽然带著兵器涌出民居,原来一支步兵从西北边赶过来,为首的正是强尼。   奥斯曼吹起长哨,领著白狼军占住长街,强尼的步兵停在我们两百步前一列排开。由于建筑挡住强尼后方,我们猜估不到对方人数,但我相信不会太多。强尼一马当先趋前道:“手下败将哪里走!”   奥斯曼“呸”一声吐出口水,行前说:“无耻小人!要不是下迷药,以你的三脚猫本领可以捉到本少爷?”   强尼血气方刚,而且在手下面前,不打这一场如何下台?他二话不说从侍者手上取过一对铁槌,独自向我方逼近,他向奥斯曼抛出一只手套作挑战。奥斯曼看著地上的手套眯起眼睛,点点头拿出长剑,龙行虎步走过去,跟强尼只有二十步差,真是仇人见面,分外眼红。   背后一阵骚动,原来守在城门的士兵看见少城主前来,竟然离开城门过来夹击。   数百多名守门兵围住长街出口,一时之间我们陷入被包围的困局,然而我却暗暗般算,跟破岳约好的时间快到,在黑龙军到达前要先引开守兵注意。   法南兰芷紧张起来,她搂住我的手臂,问道;“对方很多人,我们会不会有事?”   强尼眼角扫到小芷,他忽然大喝道:“你这小子是谁?干嘛跟干查小姐这么亲热?”   我趁机会搂住小芷,手掌在她的肚皮和奶子间游走,笑道:“我是她的男人,我们热亲关你屁事啊!”   在众目睽睽下被摸,以小芷的性格当然不愿意,但她知道我存心激怒强尼,为了帮奥斯曼她即使脸红亦只好任我轻薄。强尼见状果然大怒,然而他还没有机会说话,奥斯曼的剑已经杀到。   强尼虽然激动,但警觉性仍然存在,他后退半步仅以一寸之差让长剑在鼻前划过。不过听某位写作高人说,高手交锋一旦落入下风就很难平反,而强尼就陷入这个局面。奥斯曼的剑较轻,强尼的铁槌则是重型武器,所以前者必定要以速度压制后者。   不愧白狼军的菁英剑手,“白狼王”拉迪克的儿子,奥斯曼幻化出多道剑影,水银泻地般从铁槌间渗进强尼的空隙,旁人看去也会眼花缭乱。   剑刃撞上铁槌的长柄,两边的兵器发出连串火花,叮叮当当的煞是悦耳。在奥斯曼的攻势下,强尼被逼后退二十多步,白狼军当然是为前者欢呼。强尼忽然止步还击,完全不顾胸前的长剑,铁槌打横向奥斯曼的太阳穴撞去。   虽然对方是敌人,不过强尼的策略值得称赞,他明白继续退守只会让奥斯曼气势更盛,故此来一招玉石俱焚搏一搏。不过在劣势下反击,当然要付出代价,虽然奥斯曼的确避闲铁槌后退,但在退后前仍凭优势在强尼的胸甲留下剑痕。   剑体虽然没砍进甲内,可是剑力仍然震得强尼嘴唇转白,不过这一剑捱得算有价值,可以给他重新组织攻势。小芷讶异说:“强尼那件是什么铠甲?二哥的臂力可以一剑斩断大树,没理由会斩不进去。”   虽然法南兰芷是干查家千金,但白狼军士仍不禁叹气摇头,因为她对兵器真的一窍不通,我笑道:“拜托,你二哥的剑只是在监狱里检来的破烂,能够震伤对方已经很不错。”   强尼重起攻势,他两个铁槌犹如两颗流星围绕他身边飞;奥斯曼脊骨挺直,他知道接下来才是真章,长剑刺出,但却不是硬碰两个大铁槌,而是以游击方式刺在铁槌上。   城西进行攻城战,城中央的火势越来越猛烈,而城东亦上演两名年轻少将的生死对决。两将在长街上激战三十回合,双方士卒都看得痴迷,小芷靠近我身躯,说:“强尼好像比二哥更厉害,二哥不会输吧。”   我搂住她的香肩道:“你搞错了,奥斯曼的武技绝对在强尼之上。”   小芷不解道:“可是我看二哥打得很辛苦。”   “当然,华多哥城与肯肯城接邻,此处的武士自然拥有优良装备。反观奥斯曼只有不趁手的烂剑一把,破衣一件,他连八成的实力也使不出来。”   跟在我们后面的白狼军士暗暗点头,对我的分析深感认同。   强尼那件铠甲是高级货,他才敢用胸口来喂剑,相反奥斯曼穿的是囚衣,被打一槌不死也会重伤,所以奥斯曼根本不能放心进攻。这还没计算奥斯曼在狱中折腾多日,体能亦不是十足状态。   小芷忧心道:“那么怎办?提督可以帮二哥吗?”   “他们是公平决斗,我这局外人不能插手。”   小芷眼红红道:“可是……这样下去……”   我摸摸后脑道:“其实要帮你二哥也不是没办法,不过我会很委屈。”   “无论如何请提督大人帮助二哥,小芷一定会报答你的。”   “唉,我就勉为其难帮一帮他吧,当是看在你的份上,别人我就不会帮了。”   说毕我以大动作将小芷拦腰一抱,小芷愕然望著我时,我已经将嘴巴狠狠吻在她的小樱唇上,舌头直截了当插入她的口腔。   两百多名白狼军士先是愕然,但他们知道我的用意,集体四十五度角斜望天空,场面十分搞鬼。小芷将我推开背转了身,交战中的奥斯曼生出反应,他的眉头皱了一皱,不过强尼的反应更大,他气得怒发冲冠,面皮暴红,怒叱道:“小子无礼!”   奥斯曼感到强尼露出破绽,长剑挑开大铁槌,剑尖在强尼的左肩、胁下和胸口各点一招。强尼惨叫一声,胸甲被刺破了一个大洞,左肩和胁下亦是血如泉涌,其中一个铁槌脱手飞开,整个人向后连退三十多步,留下地上一条鲜红的血线。   得胜的奥斯曼没有了结强尼,他回头看我不知该气还是该笑,对他来说是胜之不武,但我确实没有插手!他们总不能怪我在场边跟女人接吻吧,这是它们的集中力问题啊。   城卫们冲前扶起伤重的强尼,早有四个大盾牌遮在他身前,他握紧了铁槌狠狠盯著我,问道:“可恶,你这个卑鄙的王八到底是谁?”   我走到奥斯曼身旁,笑道:“哇哇哇,打输了就口出恶言,你有没有品啊?”   强尼双目彷佛要喷火,他气得疯了,要不是一堆城卫拉著,重伤也会扑上来拚命。强尼下命道:“杀!除了法南兰芷,全部给我杀光!”   强尼发出命令,他的城卫和守门兵一前一后向我们夹击,白狼军士正欲分出人手瞻前顾后,我向他们说:“背后的不用理,全体向前冲!”   奥斯曼道:“派几人护住小芷!”   白狼军至此已经知道我厉害,那还不乖乖听命,二百人果真不理后方的守城兵,全部向我和奥斯曼涌过来,跟强尼的城卫正面交锋。背后传来惨叫,守门士兵踩中我的地雷球,五百多守门士兵逾半重伤。   真是的,龟在城门口就好了,干嘛跑上来踩陷阱?   不过地雷球确是好东西。   强尼发现有异,他不禁后悔下命攻击,可惜一切已经太迟。   守门兵过半中伏,其他的还敢走近吗?   守门兵不能协助夹击,另一边的城卫们就会完蛋!华多哥城也完蛋了!   白狼军全是刀口舔血的沙场老兵,解除了背后威胁,他们终于发挥勇猛的本性,凭著气势见人就砍。   华多哥城长年太平,一群普通的城卫平日不过巡巡街、饮饮茶,何时见过这等血战沙场的气势?更何况我和奥斯曼一起身先士卒,城卫要怎么抵挡?   城卫很快崩溃,白狼军杀红了眼,由街尾一直杀至街头,好好一条长街被鲜血染红,地上躺满被杀或重伤的城卫,痛楚吟呻不绝。   城西的警号倏然停止,只不知道是打退敌人还是城门被破,偏偏在同一刻,城东的警号却响起来,当我们回头时早已见到城门被打开,一枝枝三角龙头旗已经入城,破岳骑著战马带领杀气腾腾的黑甲骑士出现。   多谢穆特协助,大部分的华多哥骑士都被引走,否则我军不会如此轻松突破得手。拉德尔家族的黑龙旗出现帝南,强尼等震惊至极点,所有尚能行走的城卫或守门兵,只恨老妈生少一对脚,三十秒内全部走光。   黑龙骑士将战马拉过来,我跨上战马的同时,向奥斯曼道:“召集你城外的子弟兵,到华多哥西北边埋伏,三十分钟后穆特的残兵会在该处经过。”   奥斯曼向我鞠躬,带著从人由城门离开,我跟破岳道:“照计画行事。”   华多哥城的地图我早派淫蛇交给破岳,他对城内的路线和兵力已经了解,破岳带著两万骑兵,向著城北方绕过去。我自己亦带著两万骑兵从城南走,依照我们定下的路线行军,两军将在二十分钟内同时到达城西,届时将一起夹击混战中的哈申及穆特。   沿著城南走,所过之处已经没有巡兵,民居全部紧闭,街上再没有任何路人。这点早在预计之内,我带二万大军穿过华多哥最宽阔的马路,一路上通行无阻,二十分钟后已经通过大路直达城西。   华多哥的城西一片狼籍,城门口躺著一辆焚烧著的攻城车,半边城门被毁,城墙及街道满是碎石,附近有七、八颗巨石嵌入地面或建筑物内,尸体更是躺满一地。然而战斗仍未结束,穆特正领著白狼军进行巷战,他们人数明明比华多哥城骑士少一半,但竟然压住对方来打。   此战情一点不出奇,就像刚才奥斯曼对强尼的巷战,白狼军团作为帝国传统劲旅,根本不可能输给低三个档次的城卫。可是经过两小时的攻城战,损伤及疲累在所难免,毕竟白狼军亦是血肉之躯。   在城卫中有一名瞩目的人物,此人须发皆长,发色为渐趋于白的浅淡黄,身披一件黄色虎纹甲,手持一把光银两丈长矛,混在城卫中对抗白狼军。看此人一眼,我就知道他是南方有名堂的将军——哈申。   以我所知哈申已经八十多岁,这个年纪仍能带兵真不简单,不晓得他还能勃起否。   战斗中的白狼军及城卫们愕然停手,全因为半路中途杀出黑龙军团,我拔出长剑向敌人一指,不用吩咐黑龙军士已经组成冲击阵形,正面硬撼两支军队。   说时迟那时快,破岳的大军亦已赶到,他们从北大马路闯出,我们一南一北展开夹击。穆特和哈申惊骇莫名,然而他们可非强尼之辈,沙场经验丰富,几乎在我们出现的一刻,两人同时决定撒退。穆特长枪一挥,白狼军旗向后方摇动,朝西边关卡大门狂奔,哈申则打出手势,城卫们以地利优势从四方八面散走,换了普通将领面对这招化整为零一定被难到。   策略正确,在这种形势下我也会立即撒退。   可是我会让他们走得这么容易吗?   这四天我可不是白住,跟破岳通讯下早拟定好数个不同情况,亦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特定部署。虽然我和破岳同领二万骑兵,乍看之下完全一样,但个中组织却天差地异,破岳的军队中只有他一员将领,所有的骑射兵、勾索兵都在他阵内,至于千骑长以上将领,全部留在我的部队内,每人负责一支小队伍。   虚则实之,实则虚之,奇正相生,变化无穷。   破岳的目标是穆特,他独自带军拐一个弯追在白狼军后,而我则负责捉拿哈申,此际犹如变魔法一般,二万骑兵在一瞬之间化成二十组,每组约千人,各自寻找目标追捕逃走的城卫。   破岳直追出城外,不过我并没期待他能追上穆特,毕竟白狼军亦是骑兵起家,能否捉到穆特,就要看奥斯曼可否及时埋伏。   我这边简单很多,华多哥城内的战力彻底瓦解,我带著一千骑士追在哈申背后,其他小组将领亦各有各忙。黑龙军士养精蓄锐多时,自然气力充沛,追杀哈申追了九条街亦不觉倦。   眼看华多哥骑士已到极限,哈申长叹一声,大叫道:“神族兄弟,与华多哥共存亡!”   虽然哈申剩下不足三百人,但受伤的野兽最危险,此道理我十分明白,最佳的方法就是擒贼先擒王,一夹马腹高举马基·焚,剑身吐出一道长长的黑色火舌,长啸一声道:“黑龙必胜!”   两军一碰,我直接单挑哈申,哈申的银矛向我直刺,然而马基·焚打横一斩,好好一根银矛立被斩断。   哈申处变不惊,左手掷出半截长矛,右手从马袋中抽出一把长柄片手斧,向我肩膀直劈下来。   大笑一声飞掷剑鞘迎击银矛,同时扭动手腕,马基·焚转两圈横架斧头,哈申知道我的宝剑锐利,他不敢跟我硬拚,斧头巧妙避过马基·焚的锋刃,斧头贴著剑背滑过来,同时喝道:“你就是亚梵堤狗贼!”   难得哈申主动将武器送来,我施出龙煞柔剑术,马基·焚贴著斧头打了三圈,柔剑术的强大卸力将斧头自哈申手中扯走,斧头在空中飞旋,最后砍入一民居的墙壁上。龙煞的精妙剑术让哈申不禁动容,他取出马袋的长弓仍想用以反抗,可是已经太迟了。   长弓尚未抽出,宝剑已抵住哈申颈项,众城卫想上前抢救,可是黑龙军士已经围过来。黑龙军士持著长矛围住我和哈申,城卫们知道大势已去,眼中剩下的一丝斗志亦已消失。   我向哈申微笑道:“在下正是亚梵堤狗贼,幸会!” 第七话 再下一城   华多哥的领主大宅位于城南,前有清澈小溪后靠翠绿高山,真是一座风水好屋,可借此宅已不再属于领主,而是落在他们的死敌手上。坐在哈申的大宅庭院内,哈申和穆特被反缚跪在我身前,在我背后则站著二十名改穿便服的黑龙军士。   两小时前我生擒哈申,强尼则逃去无踪,标志著帝南边防的华多哥城胡里胡涂地落陷。破岳和穆特展开驱逐战,结果穆特在西北方的退路上中伏,混乱中被奥斯曼擒下。比较意外的是,失去领导的白狼军竟有近一半愿意投降,看来奥斯曼的声望比纳顿高。   现在破岳管理著黑龙军进城休息,奥斯曼则忙于安抚白狼军,而我则带著三百军士,第一时间跑来抄哈申家。哇哈哈哈哈……哇格格格格……   世上有什么比打胜仗后抄人家更过瘾,尤其是你的长年仇敌。   除了哈申及穆特,尚有华多哥城的官员及商贾不下四、五十名,他们通通跪在哈申背后,全部都在颤抖不停。在官员及商贾后,还有哈申的家人及仆役,他们从没想过白狼军有能力占领华多哥,所以没想过需要撒退,但却料不到被我们攻陷。   大屋传来爆破声,军士们将哈申的亚空间密库炸开,取出他收藏的珍玩宝物。   黑龙军士将一批批古物珍玩及珠宝放在地上,点算数目其实不多,最多只值一至两千金币。我不满道:“还说南方怎样富庶,堂堂哈申伯爵居然这么穷!”   哈申怒道:“狗贼闭嘴!你敢侵犯华多哥城,神之一族绝不会放过你!”   我一拍椅上把手长笑,笑了片刻才正容道:“放过我?我才十五岁就被赫鲁斯逼上战场,最爱的女朋友被夺走,你们神之一族何时放过我?”   哈申一时语塞,在他背后的更是吓得不敢抬头。乘著此气势,我向花园一座小石山伸出手掌,暗暗召唤爆烈链球,一团红色光球在掌中凝聚,红光球炸开射出一条纯火元素,将小石山击至粉碎。   露这一手非同小可,哈申、穆特和几名商人吓得合不拢嘴,他们几个在军界及商场打滚,自然是见过大场面,多少对魔法有认识。哪会有魔法师可以不念咒语,直接使出攻击魔法?而且威力达到中阶程度。   我眯起眼睛,一字一字道:“现在是华多哥,接著是豪城,最后是天美,亚梵堤是来南方讨债的。”   里一龙军士拔出配剑,除哈申和穆特外,其他人都叩头求饶。我看一眼哈申,问道:“你不怕死?   哈申看看夜空,刚才的怒气已经消退,取而代之的是憔悴唏嘘,摇动一头半白半金的长发,道:“想我哈申已经八十有六,纵使殉职亦不枉然。不过我当年并不赞成赫鲁斯大人的作法,深觉有欠光明,你现在回来讨债是天意,哈申又能说什么?”   我不怒反笑,道:“你这老鬼倒有趣,难怪在帝国军方闯出一点名堂,就看在你这番说话,我给此城百姓一条生路。明天日落以前筹七千金币,交出军粮四万石,我就让你们自由离开,否则别怪我辣手屠城。”   “屠城”两字一出,有几个年纪大的即时晕倒,哈申跟其他商贾愕然以对。虽说南方富裕,但七千金币和四万石军粮不是小数目,要在一天里筹足并非易事。然而破岳已经堵了城南及城北,并派士兵守在东西二门,没我的批准下谁都走不出去。哈申跟众商人及官员交换眼神,他们知道没有选择,道:“一言既出。”   我长笑道:“驷马难追。”   我向黑龙军士打个手势,让哈申等人离开筹备东西,只要封锁城门他们插翅难飞。哈申走后只剩下穆特,他被擒时遭奥斯曼打了一身,面上有两个大瘀痕,我实在不想跟他正面相对,故此向背后军士道;“把这个家伙剁了喂狗吧。”   穆特瞪大眼睛道:“不是吧!你问都不问就杀我?”   我没有回答他,安坐椅中把玩哈申的珠宝金饰,黑龙军士已经奉命抄起穆特,拖著他往院内厨房走。据破岳回报,我军搜出穆特带来的两千金币,但却找不到真·龙之笛及古代神灯,故此只好由我出手,逼穆特自己吐出来。不到五秒钟,穆特已经吓得嘴唇变白,大叫道:“我有很多你想知道的情报!还有纳顿带来的金币。”   我挖一挖耳屎,说:“西部的情况我问奥斯曼就可以,你带来的金币已被破岳搜出来,留你在此浪费米饭吗?喂,你们记得剁碎一点,免得阿旺吃了拉肚子。”   穆特怪叫道:“嘎?不是吧!”   “遵命!”   “等等!等等!大人我还有两件宝物珍器!”   我举起手上的钻石链坠,冷笑道:“区区两件宝物就想我放过你?你这条命相当便宜呢。”   穆特也不是笨蛋,他知道我只为了讨便宜,杀不杀他其实小事一件,所以跪在地上膝行过来,道:“小人指的不是普通珠宝,而是纳顿送给哈申的两件稀有奇珍,请大人笑纳。”   我笑道:“如果是珍品,我可以放你离开。”   穆特叩头道:“多谢大人!多谢大人!麻烦先解开小人的绳索。”   黑龙军士解开穆特,他念动亚空间咒语,取出两个长方及正方的老木盒,跪献道:“此是干查家收藏过千年,价值千多个金币的稀世奇珍——真·龙之笛和古代神灯。”   从穆特手上接过盒子打开,果然是我所见过的两件宝物,不过在近距离观看下才发现有问题,我忍不住摇头失笑道:“拉去喂狗。”   “遵命!”   穆特惊呆三秒钟,怒道:“你反悔?”   “笑话,本大爷是做生意的,向来讲信用。”   “你明明答应收了宝物就放过我,现在不是反悔是什么?”   我将方木盒抛在穆特脚下,说:“你说这是古代神灯,那么你召唤灯神出来给我看看。”   穆特顿了一顿,拾起神灯猛擦了一会儿,别说喷个灯神出来,连屁也没放到一个。我指指神灯道:“这盏灯的生产年分确实遥远,不过没有任何魔力波动。要是有灯神纳顿早做了皇帝,还会送它给哈申吗?你自己傻就算了,别当我傻啊!”   穆特抱著古灯发呆,我拿著那枝长笛轻轻转动弹簧,银色的部分立即散开,由一枝长笛变成短笛,我摇摇短笛道:“真·龙之笛是价值连城没错,可这枝是被改装的普通龙之笛,在盗贼公会的叫价约三百多金币。别说我骗你,这笛就当赎回你一条全尸,够公平了吧。”   穆特两脚一软坐倒地上,直至黑龙军士拉起他,他才鬼叫起来道:“是纳顿!是纳顿欺骗我!请大人饶命!求大人饶小人一命!”   我嘿嘿笑道:“他骗你关我屁事,干嘛要饶你狗命?”   穆特伏到地上爬过来,抱住我的脚哭说:“小人上有高堂,下有妻房…   “我是生意人,有口齿但没有同情心,人来……”   “等等!等等!小人有位结拜兄弟,他亦是白狼军万骑长,而且他一向较景仰二少爷,只要大人放我回去,一定可以将他劝到二公子摩下。”   哦?   要是成功劝到一位万骑长投效,将进一步削弱纳顿的实力,奥斯曼亦可支配近两万的白狼军士。我望一望穆特阴笑,他知道我想什么,立即竖起三只手指说道:“小人可以对天立誓,不会逃去无踪。”   “我倒不怕你逃走。”   我伸手扣住穆特颈项,手背现出赤色瞳孔的眼睛,魔月邪书在穆特身上施下血首轮禁制。   “去吧,十日之内不回来后果自负。”   穆特摸摸颈子,眼珠转了又转,才走出大宅离开。   (“龙之笛”、“谜之神灯”到手!   在哈申的领主大宅,跟他的几个小妾睡了一夜,翌日中午才离开大屋。黑龙军士护送我到中央广场,跟破岳和奥斯曼在附近的魔法公会见面,后者的精神比昨天饱满,两人向我行礼道:“大人午安。”   我们在会议室中央长桌前坐下,破岳拍拍手掌,军士将十多套盔甲、法师袍、剑士服、各式长短兵器、一大堆魔法石等在长桌子乱放一堆。破岳道:召泛是昨夜至今晨,于华多哥内各个武器店及贵族府邸中搜出来的,全部是最上乘的高级装备。另在骑士营仓库和守军武器库搜出武备约两千多副,战马一千多匹,待大人下命处理。”   南方即是南方,边荒的城市也有这么多高级货,加起来可以凑出七、八套完整高级装备,我向奥斯曼说:“不用客气,随便挑一套用吧。”   奥斯曼虽然换了一件光鲜衣服,可是仍然没有兵器盔甲,他向我点头以示道谢,在桌上挑了一件四色华彩剑士服,一副银色精钢轻铠套件,水磨斩岩剑一把,以及骑士专用银色雕龙长枪一枝。奥斯曼也算识货,这套装加起来值二百金币。   作为武将,看见奥斯曼在武备堆里挑东西,多位将领都看得眼也闭不上,口水都要滴出来。待奥斯曼全选择好,我向破岳说:“昨天你是头功,可以先选一件。”   其实破岳怎会需要挑装备,北方联盟供给他的都是顶级东西,所以他礼貌一笑道:“不用了,留给各位兄弟吧。”   众将不禁露出感激神色,尤其是奥斯曼手下的将士,他们逃离西部以后很多都流失或弄毁配备。我叫出军中的记功官,将昨日追捕城卫有功的千骑长,以及协助俘虏穆特军队的白狼军偏将,以功绩高低逐一点出,从中各挑出一件或两件装备作奖赏。   一堆装备不用三十分钟全部分个精光,这班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来,即使长弓短弩甚至魔法石也不放过。其实魔法系的用品他们或许用不著,不过这些用品本身也能卖钱,功绩较低的检回去卖也不错。   一群将领当中功绩各有高低,自然有人夺得头功拿到心仪的武备,也有要吃别人吃剩的余菜,看见他们有的喜欢有的愁,我笑道;“帝国南方岂只一座华多哥城。”   将领们眼中放出异采,破岳附和说:“以后就由我来当判定人,黑龙军也好,白狼军也好,谁能立功谁就能分到好东西。”   破岳的身分较特别,他虽然是我的部下,但实际上隶属于北方联盟军,所以他既非黑龙也非白狼,加上箭神的身分备受尊崇,是平衡两军的最佳人选,房内将领无不喝彩赞好。   让他们高兴了一会儿,我举起手止住道:“战马和配备分给白狼军的兄弟,作为今仗的奖偿,华多哥城筹出的赎款则犒赏黑龙军的兄弟。”   将领们的士气变得高昂,破岳叫他们出去把消息通知众兄弟,他们立即一哄而散。最后房内剩下我、破岳和奥斯曼,破岳道:“士气的问题已经解决,但即使得到四万石军粮,只够我军支持一个月。”   奥斯曼点头道:“现在我们最大问题是没有补给,身处敌人势力内,唯有使用蝗虫战术,不断破城掠夺粮食。”   我大笑说:“没错,这是我的本来策略,最好刮尽神之一族的宝物和美女。”   破岳不安问道:“要是华多哥城交不出钱财和粮食,我们真的要屠城吗?”   奥斯曼亦显得不自然,连经验丰富的风帅也对屠城有戒心,更何况是较年轻的奥斯曼,其实屠城的机会在历史里不常出现,即使老兵当中也没有几个尝试过。我答道;“若说亚梵堤好色贪财爱讨便宜,我绝对不会否认,不过杀人放火这些事情损人不利己,你们觉得我会做吗?”   强奸的话我倒是可以接受。   破岳松一口气,道:“那就好,老实说末将也没试过屠城,将士们不一定受得住。”   我正容道:“华多哥可以不用屠城,但我不敢保证以后不会,你们必须明白现在的处境。”   屠城有也屠城的道理,尤其是我们身在帝南,每个城池都是敌人,不施以威吓手段可能每场都变硬仗。他们二人明白点头,其实我只是给他们心理准备,奥斯曼问道:“那么华多哥城的百姓怎样处置?”   “百姓和士兵都不能留在城内,免得堵住我军退路,把他们全部逐出去,我们把此城烧毁,独留围墙及几条通路备用。要是真个有不测,也可以藉此城退回鲈林峡谷。”   破岳问道:“我们接下来要怎样走?”   我笑道:“向东走,豪城和沃达城二选一。”   破岳及奥斯曼面面相觑,豪城和沃达城是帝国十大都城其中两座,亦是帝国南方最繁华的第一及第二城市,屯兵超过三万以上,而且城高墙厚易守难攻,相对来说无论那座城被破,对南方而言肯定是一场大灾难。   若能打下这两座城,我就发大财了!   破岳燃起战意,沉声道:“好!就让神之一族知道我们的厉害。”   奥斯曼说:“末将的命是提督检回来,提督去那里末将就去那里。”   忽然想起新招回来的白狼军,同时记起穆特的说话,我将昨晚的事情告诉了奥斯曼,他皱起眉头说:“提督被骗了,其实穆特是我大哥的襟兄弟,他的结拜兄弟叫利昂,他们是大哥身边两大谗臣,穆特此去不会再回来。”   我忍不住看著奥斯曼阴笑,他立即坐立不安,破岳首先恍然道:“反间计?”   奥斯曼恍然大悟,从昨晚的交谈我已知道穆特信不过,这种人渣留在身边没有用。不过为了保住小命,穆特一定要回来见我,最大可能是纳顿派利昂协助他,下策是行刺我和奥斯曼,上策是伺机吞噬我们全军。   不过谁能笑到最后,就要看看谁更狡滑了。   我问奥斯曼道:“到底帝国西部发生了什么事?”   奥斯曼叹气再三,说:“大哥跟凡迪亚串通,凡迪亚不但答应让他当干查家主,更派出大军襄助压制族人,将外出巡察的爸爸拒诸城外。”   破岳好奇道:“兽人族一役破岳曾见过白狼王,他跟泰坦一样强壮,要反击霍尔城应该不困难。”   “白狼王”拉迪克跟威廉亲王及法特齐名,跟“战神”、“红胡子”等同属一代名将,而且他擅长攻城陷地,即使纳顿有凡迪亚的协助,我无法相信后者可以挡住这头白狼。   奥斯曼说:“凡迪亚派了一支十分可怕的魔法师团前来,使爸爸吃了一次大亏,还受了奇怪的伤势,被逼退守两界山下。”   破岳跟我同时问道:“奇怪的伤势?”   “我收到的消息并不完整,只知道爸爸的伤用一般药物治不好,症状似中毒,但银针没有反应,要不是爸爸天生特别强壮,可能连性命也不保。”   我一拍案几,知道凡迪亚派了什么人协助纳顿,道:““黑魔导士”梅菲士!”   夕阳斜下,华多哥城中央广场站著四至五十名男子,以金发老将哈申为首,其他都是本地的商人和政府官员,在广场四周列阵的黑龙军士接近一千。原来驻守此城的华多哥骑士死伤枕藉,剩下的亦被缴械,现在他们只能充当搬运工,把一箱箱金币、银币、铜币、珠宝、艺术品,所有值钱的通通运到广场,不过他们全都不甘心。   贵族们还好,但商人们的眼珠都几乎掉下来,他们的血汗钱全被榨出,表情比死更难受。可能我真的变态,讨完便宜后看见这种表情,我是特别有感觉的,以一座边城来说流动资产不应超过四千金币,所以他们才要用值钱的东西搭够。   等他们悉数把财物搬到,我军派出谋士及簿记员进行点算,华多哥骑士又再开始搬运粮草。一直搞至深夜,在一枝枝火炬下,骑士们把最后一车粮草送到后,簿记员向我交出点算数目,跟我要求的数目相差不大。   将哈申等人召过来,除了哈申坚持站著外,其他人都已经跪在我脚下,我向他们笑道:“多谢各位合作,你们及百姓可以离闲华多哥城。”   哈申道:“你们打算怎样对待华多哥城?”   我摇头道:“败军之将没有资格询问,总之我会履行承诺,从现在开始你们有十二小时离去,东西二城门将会开通,三日内不会追赶你们。”   说毕,破岳向天空射出一枝讯号箭,通知守在城东及城西的骑士放行。哈申等人再没言语,他们只留下不甘的眼神,急急赶回去收拾家当。十二小时对普通百姓来说足够有余,但对有点身家的商人来说,十二小时应该不够使用。   换了一身装备的奥斯曼威风凛凛回来,道:“提督大人,一切已经办妥。”   在刚才的几小时里,奥斯曼在华多哥城数百处埋下燃烧物,只等十二小时一过,我就会给神之一族来个烧烤大会。我从椅里站起来,向广场道:“十小时内将所有财物犒赏给众兵将,然后打点粮草全军出城。”   千多名黑龙军高声欢呼。   时已清晨,我军从东门关卡离开华多哥,在城内充分休息一天,加上有可观钱财入袋,黑龙军的状态士气十分良好。奥斯曼新招回来的白狼军为数六千多,已经分配了战马及装备,军容战力都算不俗,不过他们大部分在昨天打过硬仗,今天仍见有伤疲士兵。   破岳通知后军动手,华多哥城中传出多次爆炸声,不消数分钟已经浓烟处处,团团火光直射至城外。   我们全军四万六千人迅速奔上山坡,我、破岳、奥斯曼、法南兰芷坐在马上,隔远看见华多哥城就像烧烤的炭炉,火势沿著奥斯曼所堆的燃烧物发展,由南至北烧个通红,形成一条破开整座城池的火界线,全城三分之二地区卷进火海,马路被摧毁,所有建筑物一同报销。   即使作为敌人,我军很多人亦露出惋惜之色,华多哥是一座宏伟的城市,经此一役,要恢复旧观恐怕要花上十年八载。   除了华多哥城的闭幕典礼,我们亦看见百姓们向四方八面散走,我在心中暗说了一句抱歉,要避免屠城杀戮就只好幸苦你们。这批百姓会将消息带至南方每个角落,将华多哥城的下场告诉所有人,对傲慢的神之一族做出当头棒喝,让他们知道北方军并不好欺。   破岳和奥斯曼策马过来,前者道:“大人,是时间出发了。”   法南兰芷出身干查家族,即使是千金小姐仍懂得骑术,她一拉马缰问道:“二哥,我们要去哪里?”   我笑问道:“三小姐想去豪城玩,还是到沃达城玩?”   小芷道:“两座城都是大城,小芷都想去,可是小芷更想回去两界山看爸爸的伤势。”   “放心吧,你老爸可是白狼王拉迪克,他不会轻易结帐的。”   我转而向奥斯曼问道:“有没有找到愿意带路的居民?”   奥斯曼向我奉上一张地图,说:“神之一族比我想像中团结,没人愿意为我们引路,不过末将在领主府邸搜到一张军用图。从华多哥向东走,必须经过三座城才能到达豪城及沃达城,不过此三座城的防卫远逊于华多哥,亦欠缺能战之将。”   将地图从奥斯曼手上取过来,这一张不是普通书店有卖的帝国地图,而是从哈申手上得到的军力配置图。此图属于军用品,跟旅行用的地图完全是两回事,图上标示了南方每条马路及河道的负运量,每座城的常规兵力,城与城之间的捷径,暗藏的粮奥斯曼说:“从地图的标示,我们没必要三城俱克,以我们全骑兵的速度优势,只要走捷径将可以越过两座城。末将以为攻克最接近豪城及沃达城的米亚城,就可以当成据点攻打此二城。”   我点头道:“以路线而言是正确的,但豪城及沃达城兵力甚厚,即使有据点也是硬仗,我不希望承受腹背受敌之危。破岳老师派通讯使告知矮人族,著他们取道米亚城等候,奥斯曼替我修书一封给穆特,命令他清理我们背后二城,每城最少要贡献一万石军粮,任务失败就叫他等死好了。”   华多哥城陷落的消息尚未传到,用哈申的地图走上捷径,我们的骑兵队花了五日已经抵达米亚城。所途经的两座城池吓得紧闭大门,当三角黑龙旗与白雪狼头旗出现在米亚城外时,城上的士兵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眼睛,帝国五大劲旅其中两支突然出现,而且联手进攻这座小城池,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。   以我所知米亚城内的兵力,可能连五千都没有,我们到达的第一天,奥斯曼尽起六千白狼军到西门挑衅,而破岳亦带了一万黑龙军在南门叫阵,我则领著其他战士立寨休息,顺便跟小芷缠绵了老半天。   米亚城的城主严禁士兵出城接战,破岳和奥斯曼玩了半天没收获,他们才率军回大寨,我看看吓得米亚城差不多,跟他们道:“米亚城一定会派人向豪城求救,派兵在东路把守要道,不要走漏风声。”   奥斯曼道:“其实以我方军力,即使硬攻亦会得胜。”   大部分休息充足的黑龙军,我点算了一万出来作夜战,笑跟奥斯曼道:“米亚城那种屎一样的城墙,我们一日就能将它打爆,不过在决战豪城及沃达城前,我不希望有损兵力,你要明白我们少一个就没一个。”   带著一万骑士夜袭米亚城北门,我现在才见到此地城主,此人年过五十体型高瘦,虽然穿上了战甲,不过他比较像个文官。米亚城主站在城墙上面色铁青,我、奥斯曼和破岳轮流叫阵,他一定疲于奔命,连带他的部下亦皆累透。   打出手势,黑龙军旗一展,一万骑兵已经布出了飞龙的阵式,取出一块雷系魔法石,我将石头对准城墙道:“本人武罗斯特北方十一郡提督,黑龙骑士团元帅·亚梵堤·拉德尔,请米亚城城主对话。”   魔法石将我的说话倍化,城上一阵哇然骚动,应该是被我的名字所吓怕,原本面色欠佳的米亚城主,面色变得更加难看,他硬著头皮向传话兵说话,传话兵嗓门大开道:“本人米亚城城主欧道拿,我们双方素无过节,请问提督因何包围我城?”   我笑道:“亚梵堤跟贵城没有过节,不过城主该知道我跟赫鲁斯不共戴天,故此要暂借米亚城一用。要是城主答应,亚梵堤保证不伤害城中任何人,要是不妥协,我们明天分个高下,一旦城破将不留情面,请城主给予答覆。”   即使距离甚远,但我军仍看得见欧道拿和他的部下不停流汗,什么叫做分个高下,我军四万六千有余,而且全是精锐,他们只有三千兵力,城池又小城墙又矮,我军一旦全力进攻他们半日也撑不了。   欧道拿非常为难,在城上沉吟了很久,说:“大人如何保证不伤城中居民?”   拔出马基·焚高高举起,我向欧道拿道:“我以拉德尔家族当家之主答应你!”   欧道拿询问左右,他跟一群内务大臣及武将谈了近三十分钟,忽然带著官员将士离开城墙。我暗暗忖度他是否投降时,城门自动打开,欧道拿带著一群手下,全部没有配带兵器,徒步至城门前三百米一揖到地,说:“我们愿意投降,希望亚梵堤提督能够遵守诺言。”   兵不血刃收伏米亚城,接下来就轮到南方最大城市——豪城和沃达城!   多年前的深仇大恨,是时候跟赫鲁斯、天美和神之一族好好清算。 第二十四集 终结恩仇篇 【本集简介】
仗着墙厚城高,豪城兵众看准我一干骑兵攻不破他的城池,真是瞎仔,我亚梵堤被称为战场魔法师可不是吹的—— 现身吧!哥斯拉!哈哈哈!看我派只恐龙踩扁你们!明知艾克汉和天美定会拿西翠斯为饵,设下陷阱, 但为了西翠斯,我仍旧落入陷阱,以人类的血肉之躯力拚天美这个半神人,看着西翠斯的脖子涌出鲜血,我突然明白—— 淫魔皇与阿里雅的轮回千百世,只为了与最爱厮守,既然淫魔皇今世化身是我,那阿里雅的化身必是西翠斯…… 第一话 生日快乐   “堤,祝你生日快乐!”   “这是什么东西啊?”   “它叫‘魔光指环’,是妈妈送给我的,听说内里隐藏着神奇的力量。”   “等等……别告诉我这是遗物?”   “噗,早知道你会发现,只是没想到这么快。”   “你拿遗物送我当生日礼物?我才不会要……啊?”   嘴唇一热,这突如其来的亲吻让我浑然忘了一切,如果要数我一生中最快乐的刹那,可能就是这一刻。陶拉里亚后山的木棉树下,我跟西翠斯一吻定情,直至她的玉唇徐徐移开,将指环交到我手上,微红着脸笑道:“你要好好保管它,坏了我可不放过你呢,还有,你要一辈子记住我。”   呆看着手中的指环,我的小脑袋似失去了作用,事实上西翠斯很想念她的母亲,这只指环对她来说意义重大,摸着后脑应着道:“你?谁能忘记你这种怪人。”   西翠斯的笑脸忽然消失,耳边响起锣鼓声,让我由深沉的梦中转醒。从床上挣扎起来,上半身满是汗水,本能地看一看左手,只见中指上仍安稳地套着魔光指环。睡在身旁的法南兰芷被我惊醒,裸着身子坐起来,抱住我手问道:“提督大人?”   刚才不是梦境,而是会经发生在陶拉里亚的一段回忆,即使梦已醒来,脑海仍然是一片混乱,眼眶边仍残留着一线湿润。我忍不住长长叹气,小芷不安地看着我,问道:“大人你哭吗?”   “嗄?不,这……这是汗水啊!难道你不热吗?对了,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   干嘛忽然想起从前的事情?   “呀……我们离开华多哥是廿二日,今天应该是廿六日了。”   脑袋转了一转,点头道:“现在是六月,思,原来是我的生日,难怪会做这个梦。”   小芷吓一大跳,问道:“今天是亚梵堤大人的寿诞?”   我苦笑说:“生日个屁,自从当了费本立城的领主后,我已经五年没庆生,要不是做这个梦,几乎连自己的生日都忘掉了。”   难道是西翠斯托梦吗?可是她还没死啊。西翠斯比我小半个月,她是在七月十日出生,现时她应该在南方与帝中的边界居住,只要一路往北走,我们一定会再见面。   小芷道:“那么小芷去通知其他人,一起为大人祝寿吧。”   “哈,不必了,哪会有人行军打仗中祝寿的。”   营外再次传来声响,早有传讯兵在营帐外道:“抱歉打扰大人安睡,我们遇到豪城的巡逻兵,奥斯曼大人正前往处理。”   我笑道:“这算是豪城送我的礼物吗?小芷。给我换上军服。”   “是的,大人。”   到达大营半里外,奥斯曼早带着过千的白狼兵,与豪城的守城军进行夜战,对方人数约为八百至一千,其中有百多人持短剑,穿普通下兵装束,相信是一般的巡逻兵,其余有六百多穿着蓝色军服,配备精钢长矛及半身盾,这批军士是奉召增援的海蓝飞雁军。混战中奥斯曼正舞动长枪,在三名敌将包围下还击,而敌方三名将领为二男一女,看样子都不超过二十岁,但没有一个我认识的。   只见那女将怒叱道:“白狼贼子,居然胆敢侵犯神之一族领土!”   奥斯曼也不答话,长枪点中女将的双刀,再以枪尾逼开其余两名男将,从容地竖枪叉腰,枪尾插入泥土,道:“哈哈哈哈……管你是龙潭虎穴,世上没有狼不敢去的地方。”   该名女将正要动手,其余二人却拉着她手臂后退,全神灌注看着我带领黑龙军过来。他们的表情充满狐疑,说:“你们是何方军旅?为何进犯豪城?”   我走到奥斯曼身旁,笑道:“你们还年轻,说出来吓死你们就不好了。”   我军忍不住大笑,那员女将不甘受辱,双刀幻出两条白色轨迹,向我的脸劈过来。奥斯曼拔起长枪想要抵挡,却被我伸手阻止,同时马基·焚从鞘中滑出,跟双刀在空中擦出火花。火花过处,那两把刀被马基·焚削去一半,女将大惊失色后退,两名男将士则提矛掩护,他们的战士都不敢相信自己双眼。   敌方全都集中注意力在马基·焚上,南方军团以武备精良闻名,堂堂豪城的守将自然不会用烂货,但碰上我手中的宝剑却立即报销,他们的惊奇是可以理解的。我顺着气势道:“本少爷最讨厌被吵醒,就拿你们来消消气。”   马基·焚在空中划出大圈,直扑那三名年轻将士,奥斯曼不敢让我涉险,率领士兵一拥而上。跟那二名男将士一碰,他们的长矛均敌不过马基·焚的锋利,只接一下已经被削断,即使他们矛术如何厉害亦没用武之地.三名将士拿着断兵器后退,刚好另一支蓝衣军前来接应,为首的是另一员女将,在她旁边有一个年约五句的老人,我不禁皱起眉头停止追赶。   这女孩长得颇像西翠斯!   新来的女将非常火爆,没说半句话已经一跃而上,长枪向我面庞直刺而下,我试探道:“蒂玲。”   蒂玲听我叫出她的名字表情愕然,同时间我伸出剑鞘,将她攻过来的长枪拨开。蒂玲是西翠斯的妹妹,跟我们相差四岁,记得在陶拉里亚时她仍是小孩子,没想到转眼之间已经成长,胸部还相当坚挺。   蒂玲讶异地盯着我,突然闪过醒悟表情连退五、六步,她的举动惹得其他四名将士惊奇。蒂玲无法置信地摇头,说:“没可能!亚梵堤应该被公子爷牵制在帝中,你……你到底是谁?”   亚梵堤的名字一出,对方千多人全部后退,而且生出一阵骚动。只见那一老三少的守将亦皆动容,集体聚在一处严防,“亚梵堤”三个字不但震撼女性界,在南方也是头号公敌的代名词。   相信蒂玲口中的公子爷是指尤烈特,可是为何我会被他牵制?我可从来没被人牵制过。灵光一闪,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。   长剑回鞘,我笑道:“一别五年,蒂玲你也长得亭亭玉立呢,来,让哥哥抱一抱。”   蒂玲终于确定我是亚梵堤,她脸上血气尽退,毫不犹豫道:“撤退!”   奥斯曼深深望我一眼,见我容许敌人离开,识趣地阻止手下追击。   我军终于抵达豪城外,相隔就只有一个山头,其实我自己也是第一次来到此地,这座被称为南方第一的大城,只要看过一次就会永不忘记。豪城不同于普通城池,她的城墙并非以一般岩石筑成,而是以提炼过的白云母石所兴建。白云母石本身含有铝质,加上南方人以独特手法制作,岩的表面出现了一层微蓝,豪城在朝阳的反射下,就像贝壳般闪耀着海蓝色的光芒。   豪城的地形亦很独特,她座落于大海之旁,陆路只有南门及西门,东北两方是接连外海的码头。城的大门口有一对高逾十尺的银天使雕像,眼镶蓝宝,两翼怒张,各执一口宝剑,仿佛在警告入侵者不要靠近。在城墙上插了一排深蓝军旗,旗上绣着太阳和飞雁,在城沟中外露着数之不尽的弩炮。   南方第一城池,帝国中仅次轮皇城的大城市,果然有着非凡的气势。   于豪城门外早排出了一支军马,以面积推算约有八千,为首一员老将挂黑色厚甲,持三又长戟,他是昨夜跟蒂玲出现的男人,而昨晚的二男二女年轻将士也在当中。   我带了二万大军缓缓前来挑战,另一半则立营休息,双方战力因而拉近,蓝雁军列出防守阵式,一枝枝长矛指向我们。敌方阵中的老将策马而出,喝道:“阁下就是亚梵堤-拉德尔?”   我骑着六足豹走出去,道:“我就是亚梵堤,阁下又是那位?”   老将沉声说:“哼,老夫勒迪是也,看戟!”   勒迪骑着战马向我冲过来,三叉戟在他头上不停旋转,一副像要吃人的老脸。豪城属于赫鲁斯的根据地,此地守将就是他本人,至于勒迪这名字我听也没听过。由于我们相差几百步,勒迪攻到之前有足够的缓冲时间,我握着马基·焚剑柄,默默等待他攻至的步数。   这个勒迪宰猪般大叫,三又戟在最高峰的气势进袭,戟尖不停改变路子,好让我捉不到落点。冷冷一笑,此人看出我用的是短兵器,而且惧怕马基·焚之锋锐,定会避免跟我打近身战。果然,他的长戟最终刺击的不是我,而是六足豹的头部,完全符合长兵器的优点。   这份心思不错,可惜我们的级数相差太多,拔出马基·焚同时一声长啸,斩出龙煞最为自豪的一招。   龙煞四绝剑法——龙煞居合斩。   此招会让剑鞘承受巨大压力,鞘口立刻破损,在我和勒迪之间则卷起漩涡,漩涡化成剑气横斩勒迪。勒迪大惊失色,三叉戟硬是扯回来抵挡,但戟杆立即被剑劲斩断,余下的劲度将他从马背劈下来。   要不是坐在六足豹上出招,勒迪又穿了厚甲,这一剑他必然没命。蓝雁军上下目瞪口呆,他们让勒迪向我单挑,自然对他的武技有信心,岂料才一剑就被击败。白狼军等亦是骇然,他们没见过我出手,自然不晓得我已进步至高手程度。勒迪受伤不轻,我军早有士兵抢出生擒,蓝雁军虽然也想救人,奈何骑术岂能跟黑龙、白狼军相比。   回剑鞘内,我摇头道:“赫老鬼到帝东浑水摸鱼,留下守城的不是小鬼就是耆英,实在没趣到极,限你们一天之内弃械献城,否则别怪我不客气。”   敌方由将士至兵卒无不愤怒,可是他们却不敢造次,我军精骑四万有余,带兵的又是本少爷,阵中还有一个风帅破岳,相比起来豪城守军的名单逊到说不出口。若是尤烈特在此,尚且可以打几仗,现在连我也不知敌人凭什么打下去。   吓退豪城守军,将勒迪关在营寨后拷打,我独自坐在豪城外的小草坡上,呆看这座举国闻名的大城。奥斯曼和破岳在我身旁出现,前者道:“提督,给你的。”   奥斯曼将一瓶酒塞到我手上,我不禁愕然问道:“你的酒从哪里来?”   奥斯曼苦笑说:“是在华多哥城‘捡’回来的,奥斯曼在想,提督应该需要它。”   看一眼这支酒,它不是贵价的名酿,不过正如奥斯曼所说我现在的确想喝一点点。打开瓶盖呷了两口后递给他们,他们亦跟着灌酒一人口,我淡淡说:“我的初恋情人说过,豪城是她见过最美丽的城市,她多么希望能够带我来看看此城。唉,她做梦也没想到,我第一次目睹豪城居然是要攻陷它,是不是很荒谬?”   破岳哑然失笑,道:“破某在风铃山脉长大,一心只望效忠翼人皇族,现在还不是坐在这里听你发牢骚。”   这次轮到奥斯曼苦笑,说:“我也好不了你们多少,身为干查家子弟,竟然被自家白狼军追杀,老爸生死未卜,现在却坐这里发愁喝闷酒,不也是很荒谬吗?”   我忍不住失笑,道:“不好意思,我只是一时感触,没想过害两位感怀身世。”   我们三个大男人互望一眼,同时苦笑起来,破岳将酒交给我,问道:“主公似是很在意豪城。”   我摇一摇酒瓶,说:“在公在私,进军豪城都十分重要。现在帝国情况微妙,最让我担心的并非皇室,其实是神之一族,赫鲁斯的蓝雁军觊觎帝东甚至帝北,尤烈特的陆路部队虎视着皇城,背后还有一个天美,他们等待着两个傻瓜皇子动手,捡便宜是迟早的事,在此情况发生之前我必须先发制人。”   奥斯曼问道:“此事谁也晓得,两名皇子不会愚昧得让赫鲁斯得逞吧。”   破岳笑说:“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利欲熏心。”   我也笑道:“对,利欲熏心。两名皇子之中,二皇子较像忠角色,大皇子则肯定是歹角色。要是二皇子在上风,我才不会冒险进攻豪城,问题是皇城和金狮军都落在凡迪亚手上,此人性格急功近利,几乎可以肯定他会不顾一切铲除宿敌,我甚至预见到天美带领南方,趁机会大举入侵帝中的可怕情况。”   奥斯曼苦思片刻,叹气说:“末将还以为过上提督只是巧合,原来提督每一步皆有用意,老爸常说我最多只能当将军,但成不了大元帅,我一直不服气,现在才明白他老人家的金玉良书。”   破岳问道:“你们觉得豪城会投降?”   奥斯曼说:“说到底豪城是大城,一旦投降整个南方将会动摇,赫鲁斯和尤烈特只能回师,一切优势尽付东流,所以他们一定会死守,甚至不惜同归于尽。”   我答道:“可是豪城的兵力不过一万左右,城中没有大将,无论如何赢不了我们。”   破岳忧心道:“没错,打平面战我方铁定会赢,问题是他们执意防守,以豪城的坚固和物资的丰富,我们这支纯骑兵要如何攻城?要知道我军深入敌阵,拖越久越麻烦。”   奥斯曼问道:“有没有方法?他们出来?”   我索性躺在草上,说:“换了是你也会龟在城里不出来,不过我有不祥的预感。”   两人同时愕然,问道:“不祥预感?”   “嗯,通往沃达城的路线有设伏吗?”   破岳道:“当然有设伏,不过没有收获,这点确实可虑。”   奥斯曼不解说:“象城已入绝地,他们为何不派人到沃达城求援?”   我平淡地说:“即是敌人另有援兵。”   奥斯曼吓一跳,急问道:“另有援兵?是哪一路兵马?”   我笑道:“你有病啊,我怎么知道。那个叫勒迪的老鬼有招什么出来?”   奥斯曼道:“他的嘴巴很硬,只知道他是赫鲁斯的学长,多年来一直追随着赫鲁斯,想说服他变节是不可能的。”   “哈,原来是赫鲁斯的心腹,阉刑也好,鸡奸也好,你最少要拷出豪城的援兵是谁,我们才能放心进攻。”   正当奥斯曼要回答时,背后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,破岳两眉一锁,怒道:“好胆,居然敢来劫寨!”   细听之下那些是兵器交击之声,位置是我军大营的门口附近,我摇头说:“不是劫寨,是劫人,我们去凑凑热闹吧。”   带着破岳和奥斯曼走到大营门口,发现我军士卒正包围一群黑衣人,他们只有八个,但其中一个很明显是女性身段。哎呀,我的裤子为何撑起来?   八名黑衣人清一色使用薄刃刀,眼神决绝地盯着我方士兵,我们三人排众而出,奥斯曼喝道:“即刻弃械投降,否则立斩不赦!”   那女子一扯面巾,赫然是豪城四名年轻将领之一,她以刀尖指向我们娇叱道:“我们有胆来就没想过走出去,识趣的放了我爸爸,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。”   女孩跟那八名黑衣人撕开外衣,内里全都绑着火药筒,破岳用手肘向我一撞,我以眼神示意不要轻举妄动。从他们身上传来的气味,应该是烈性炸药没错,要是他们八个一齐爆炸也蛮好玩。   可幸我方也非省油灯,跑来增援的士兵手里,已经拿着大桶的清水,黑衣人背靠背缩成一国,一时之间气氛变得紧张。心中暗自计算,那个勒迪是老军人,要从他身上拷问情报较困难,何不留下这女娃,一来较容易套取情报,二来还可以打一炮,真是一箭双雕的妙计。我踏前两步中指向天,道:“你说放就放,你当我是童子军吗?想我放人也可以,但你要留下来陪我过夜。”   女孩凶狠地盯住我怒叫:“淫贼你休想!”   我笑道:“在你们南人眼中,亚梵堤向来不是正人君子,要不然你们可以试试?爆,我可是有办法压制你们的爆炸力。”   听到我说话的士兵表情放松下来,相反黑衣人们却显得不安,其实我没有方法可以压制爆炸力,不过骗人倒很在行。大家都见识过本少爷的能力,现在又望着那女孩淫笑,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,他们不动摇可就难了。   黑衣人中有两个不停流冷汗,我说道:“我数十声,你不答应交易就告吹,一、二、三、五、七、九……”   黑衣人等大吃一惊,刚刚流冷汗的两个早吓得脚软晕倒,另外有一个裤管漏水,女孩惊叫道:“咦喂!你在数什么,你……你……等等啊……”   “干嘛?怕啊?”   “你……好!算你狠,但你可不要食言!”   剩下的五名黑衣人拉着那女孩道:“不可以,我们岂能将小姐交到这淫贼手上。”   我嗤之以鼻道:“你们扮啥英勇,有种就不会晕倒拉尿。奥斯曼,将勒迪送到营外,拉尿的喽啰给我踢出去。”   奥斯曼道:“遵命!”   奥斯曼将勒迪和劫营者都赶走,而那个豪城女孩则被五花大绑送到拷问帐去,我擦擦手掌跟破岳笑说:“破岳老师快回去休息吧,拷问犯人这些粗重工作让我来做就可以。”   破岳忍不住眯起眼睛打量我,回去前喃喃道:“有多粗重啊……”   揭开帐篷,那名女孩双手被吊在头上的横梁,脚踝被粗麻绳缚住,两脚刚好只能以趾尖支撑,我在她身边走了一圈欣赏其身段,问道:“你的三围多少?”   那女孩面色急转红,既羞且怒却作声不得,我轻轻一摸她的屁股,她立即大叫起来道:“别碰我!士可杀不可辱,你要杀就快一点。”   我忍不住笑说:“战败被擒自然要受辱,难道还要礼待你吗?你不是第一次打仗吧?哎呀,你这表情莫非真是第一次上战场?哈哈哈哈……”   女孩气急败坏道:“狗贼闭嘴!有什么好笑啊!”   将上衣脱下来,从架上将黄金皮鞭握在手上扯一扯,我背向女孩正容说道:“本人十五岁带兵打兽人,五百人出征只有百多人活命,你可知道我的兄弟多么想回家?被摸屁股就喊着要死,像你这种人没资格做将领。”   我没有回头张望,黄金皮鞭往后一挥,刚好在她的小腹上打横抽击,将她的黑衣鞭出一个破洞。   一半出于兴趣,另一半是觉得眼前的女孩自称神之一族,但其实她玷污了军人的名声,故此皮鞭没有留力地向她的大腿、屁股和胸口下鞭。这女孩应该是贵族出身,何曾被人缚着来鞭打,她在鞭打中不断大叫着,因摆动身体而惹得肉丸及屁股摇曳不阵。   “好痛啊!停手呀!啊!”   “哼,鞭几鞭就受不了?你果然没用。”   这条黄金皮鞭是我御用的宝贝,以龙之岛的次种帝皇龙尾巴皮革制作而成,其优点有三;一是打在皮肤上痛而不伤,二是对于布料能轻易抽碎,三是挥动时声音更加响亮,以我专业的估价该不少于七十金币。鞭打的技术有两种,一种是抽击落点和力道控制,另一种是挥舞皮鞭发出的声音,这种声音造就出鞭打者的气势。黄金皮鞭发出的声音比普通鞭子响逾两成,自然更具威吓力量,才不过四十鞭,女孩身上的衣衫几乎被打成碎片,她的胴体亦春光乍泄。我收起皮鞭,捏着她脸蛋,问道:“贱货,你叫什么名字?”   从她的眼里闪起泪水,似乎被这条皮鞭吓怕了,颤抖道:“我不是贱货,我是神族后人芭芭拉……”   “芭巴拉,听你爸爸说豪城附近隐藏了一支军队,此事是不属实?”   勒迪其实什么也没说过,不过以我猜测豪城没有向沃达城救援,想来应该有恃无恐。芭芭拉露出震惊的眼光,叫道:“胡说!爸爸不会出卖我族的!”   我好笑着贴近她耳边,吹了一口气说:“难道你没有怀疑过,我为何这么轻易放勒迪离开吗?他不回去,如何协助我夺取豪城?”   芭芭拉嘴巴大张,又坚决摇头,道:“我不会相信的,爸爸是顶天立地的好汉,他不会出卖我们族人。”   “哈哈哈哈……所以我说你天真幼嫩,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,小妹妹。”   芭芭拉的眉头乱跳,显然在努力分析我话的真伪,放开她的脸蛋,我淡然说:“反正你永远回不了豪城,我也不妨告诉你,勒迪先生只需要我干掉两个人,以后豪城就会由他来管理,而他会给我足够的好处。”   当我说出芭芭拉永远回不去时她的娇躯一震,我继续说:“你是交易的条件之一,他要我干掉的是赫鲁斯和尤烈特,从此以后豪城就属于他,普天之下怕只有我能够办得到,哈哈哈哈哈哈!”   我果然有胡说八道的天赋,连我自己都几乎相信,哈!   芭芭拉咬碎银牙,怒道:“不可能的,爸爸不是这胆小人!”   将鞭柄一托芭芭拉下巴,我笑道:“是不是小人已经跟你没关系,我只不过想从你口中印证勒迪先生的说话,你讲不讲也不要紧,明天攻陷豪城后自然什么都知道。”   “哼,你妄想!伟大的豪城不会被攻陷,你这恶贼注定战败身死!”   我忍不住大笑,要强奸这个女孩其实不费吹灰之力,不过这样太下作反、太难看,我一点兴趣也没有,要让她倒转过来求我才有挑战性,遂道:“不如我们赌一赌,如果一天之内豪城落陷,你就立誓做我的奴隶,毕生任由我差遣。”   今次换成芭芭拉大笑,说:“一天?哈哈哈哈哈……简直是天大的笑话,此事绝对不可能,要是你失败了又如何?”   我一耸肩膀,道:“也没什么,我用八人大轿送你回城,保证毫发无损,而我军立即撤退,你觉得如何?”   芭芭拉的视线凝定我脸上慎重地考虑着,因为我的自信使她开始怀疑勒迪是不出卖了族人。芭芭拉不由意动,说:“一天由何时开始?”   “当然是日出开始,如果到后天日出仍攻不下豪城算我输。”   “一言为定,你可别后悔。”   离开囚营,奥斯曼早在营外等候,他见我出现立时过来问:“拷出了什么?”   我摇头说:“她什么也没说,不过从她的反应可以知道,豪城果真有后援。照我猜测后援离不开三个可能性,一个是天美及时赶回来,一个是沃达城跟豪城有战略性通讯,最后一个是帝南以外的军力。”   奥斯曼说:“第一个可能性不高,否则刚才劫人就不是几个酒囊饭袋,反而第二个可能性较有机会。豪城和沃达城关系密切,截断一天的通讯,沃达城可能发现有异。”   沉吟半晌,我点头道:“沃达城倒不难应付,其兵力跟豪城差不多,也没有什么大将主持局势,只要设伏吓一吓他们,保证有段时间不敢出兵。可是有些不合逻辑,勒迪和他女儿都隐瞒了一些事,他们认为是我们猜不到的奇着。”   奥斯曼说:“即是帝南以外的军力?”   “嗯,最有可能是海盗。”   “海盗……怎么可能,蓝雁军好歹也是帝国军旅……”   “你有所不知,为达目的赫鲁斯可以不择手段,他在珍佛明时就曾经与死敌真洛夫联手,试问关键时刻勾结海盗有何出奇?”   “那我们要有所防备。”   我一拍奥斯曼的膊头,道:“不必过虑,我们可是黑龙骑士团加白雪苍狼军,就算来的是蓝雁军又如何?只要不轻敌就不用怕。”   “还有一件事让末将担心,就是附近山头的木质不佳,无法制造攻城用的器具,以我们全骑兵的兵种,要攻陷一级守备力的豪城非常困难。”   “哈哈哈哈……这点你也不用费心,你大哥早将最强攻城武器送给我们。”   “关我哥什么事?”   奥斯曼一脸胡疑,根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,我只是微微一笑朝法兰南芷的香闺走去。 第二话 豪城黄昏   日出时分,全军拔寨,我的左边有奥斯曼,右边有破岳,后方列阵十多位黑龙军的千骑将。随着我摆出手势,角笛迅即响起,军旗逐一竖起,四万六千名来自北方及西部的精锐骑兵,彷如波涛巨浪越过一重又一重山坡,向着帝南的第一大城进军。   越过山岭,转眼间到达豪城的守护范围,这座珍珠贝般的大城紧闭城门,城外寸草尽拔,城墙上早已预备滚油铁沙,墙中多枝弩炮从暗格冒出,几名守将神色凝重站在墙头,包括勒迪、蒂玲以及两名不知名少年将军,若是豪城有所闪失,整个帝国战局皆有影响。   然而我方也有难处,奥斯曼和破岳一改之前数仗的轻松反应,背后一群经验富丰的骑士也连带不安,骑兵在平原作战绝对是王者兵种,但面对一座紧闭的坚城只能望门轻叹。   我向旗手和鼓手下命令:“击鼓,黑龙鳞阵!”   黑龙鳞阵是拉德尔家的秘藏阵法之一,四万名黑龙骑士立即排成十六行,每行共二千五百人,骑士与骑士之间相差六步,以半个马身的差距一前一后排列,乍看之下就似多重波浪。黑龙鳞阵的优点是稳固,缺点是行动减慢,是一种守止敌人冲击的阵式。白狼军不会此阵,但在奥斯曼示意下,六千名白狼军分成两半充当翼锋。   我军以龙鳞阵式缓缓推进,白狼军顺势扩展,打开一列长逾三千呎的大阵,在南方第一大城前展现出西北两路的军威。与豪城的距离逐渐收窄,气氛愈发紧张,豪城上的勒迪终于忍不住发出命令,由城墙的暗格射出第一枝弩炮,随之连串弩炮射过来。   作为兵器专家,我心中清楚弩炮的射程范围,轻轻举手让全军原地停顿,这一顿弩炮只落在我们阵前数十步,纵有几枝勉强射到阵内,但强弩之末并没威胁,这只是豪城发出的警告。   回看地上弩炮,为数不会少过五百枝,每枝长如成人高度,若是被轰两、三轮我军绝不好受。豪城的传讯使喝过来道:“敢进犯神之一族圣地的贼子,全都不得善终!”   豪城军士发出欢呼,恃着城防的优势,我军再厉害亦只能当箭靶。不用我吩咐,骑兵们已经取出挡箭牌,可是这块小小的盾牌挡弓箭犹可,面对大型弩炮一点用处也没有。   破岳沉声问道:“我们要冲过去了吗?”   奥斯曼的额角流出大粒汗珠,背后的骑兵因紧张而导致坐骑不安,即使冲过弩炮阵,尚要捱对方的滚油落石,名符其实是一场浴血战。豪城上再一次呐喊,墙头上出现三十多座箭塔,虽然是活动式的小型等级,但价钱也不便宜。   不愧是南方军,军器果然很多。   豪城再次喝过来道:“黑蛇恶贼!白狗恶贼!有种滚过来受死!”   正如敌军所书,即使我们拥有人数优势,却没有地利,就算成功打下豪城也是惨胜,要不是挟着几场胜仗的士气,我军可能会失控。在这严肃的战场上,背景忽然播出哆拉A梦的轻松音乐,我从怀中取出一件宝物,就是从穆特手上抢来的“龙之笛”豪城方面的欢呼仍然持续不断,他们的士气越来越旺盛,我心中暗笑你们只能多高兴一阵子,同时以龙之笛吹起乐曲。其实龙之笛在沙加皇朝时十分盛行,几乎五个召唤师中就有一人拥有,使用的方法也很普及。   吹奏起螺旋进行曲,以我为中心的五十呎范围内,空气的粒子猛烈抖动,视野亦出现偏差。骑士们不理解我为何有心情吹笛,但也不敢扰乱我的演奏,直至螺旋曲完成后,四周空气看似回复正常。   只有我可以略微感觉到,五十呎内有一股龙族的气息在流动,凝集我全身所有精气,道:“以亚梵堤之名召唤,现身吧——哥斯拉!”   体内精气犹如崩堤,一口气向四方八面泄出去,不但身体感到虚弱,脑袋亦为之晕眩,我咬住牙关保持精气输出量。黑云忽然聚集,阳光被遮蔽,地面一阵震动,泥土上出现黄色地系的七圈巨大魔法阵,每一圈少说有百个咒符,在魔法阵中传出低沉而有力的兽吼。   豪城的呐喊终于停止,取而代之的是惊慌叫声,连我背后的军士也目瞪口呆,在巨型魔法阵中,慢慢浮起“怪兽王”哥斯拉的巨大背影。   亚梵堤专用高级召唤术——“怪兽王”哥斯拉!   龙之笛的能力是召唤龙族但大减自己四成精气,虽然我浑身精气已经透支,但总算成功召唤出哥斯拉,若说它是世上最强的攻城兵器,大概没有人反对。不得不提,龙之笛也不是天下无敌的玩具,在召唤龙族的期间,其他召唤术将消耗多一倍精力,这个设定真仆街。   破岳也是首次目睹哥斯拉,这位老将跟一般士兵同样瞪大眼睛,奥斯曼等自然更加痴呆。哥斯拉一出场,我才想起自己忘了一件事情,己方的战马立即陷入慌乱,龙鳞阵亦稍稍变形;微微回气,我打出手势道:“它是我的召唤巨龙,全体将马戴上眼罩,跟在哥斯拉身后,慢慢向前推进!”   众将领早猜到它是援兵,又惊又喜地为自己的马匹戴上眼罩。哥斯拉的尾巴敲在地上,整遍地面随之震荡,这位大老爷才向着豪城悠然散步过去。   豪城之上鸦雀无声,勒迪好不容易回过神来,他看着这头比城楼更高的怪兽逐步行近,毫不犹豫下命令攻击,几百枝弩炮狠狠轰在黑龙巨怪身上。哥斯拉的皮可不是普通的厚,连高级魔法和爆破箭都不怕,岂会畏惧几百枝弩炮,只见弩炮全被弹开,而它用前爪搔一搔肚皮,望着豪城张开巨口,背鳍闪起白光,发射出一道白色光线。   整个世界就似忽然变白,强烈光芒之中山摇地动,我军也不得不停下来。当我们好不容易向前看,原本碧蓝色的美丽城墙顿成焦黑,墙身多了一条大裂痕,多处暗格冒起白烟,躲在暗格后的弩炮手再也不能发第二炮。   形势一百八十度逆转,我军士气大振,随着哥斯拉的步伐缓缓前进;反观豪城城墙上过半士兵倒下,余下的亦东歪西倒一遍混乱。跟哥斯拉结下了契约后,我才感应到它的攻击模式,它那种无坚不摧的光线炮,是需要三至四分钟凝聚力量,要是再来一发,豪城的城墙恐怕就要报销。   可能是太久没出场,我感觉到哥斯拉似乎很开心,完全把这场战役当成是饭后散步,要是我将感受说出来,不知道一众拼命的将士会有何看法。刚才一老三少的豪城守将,其中一个男少将已经不知所踪,蒂玲是最先爬起的一个,她指挥道:“机动箭塔攻击!”   城上士兵努力爬起身,勉强推出完好的六架箭塔车,严阵以待哥斯拉接近。机动箭塔是由古时箭塔改造而成,一般高逾十呎,这款小型的也有七呎多高,发动时以散乱方式射出百箭,用在守城上威力甚大,三十辆箭塔足够应付一万攻城兵。   但应付哥斯拉例外。   六座箭塔射出一堆乱箭,这场箭两要是落在我军身上,肯定会造成一定伤亡,然而这些箭对哥斯拉大爷来说,可能连搔痒也不够看。勒迪终于出现在城墙上,他满脸灰尘,十分狼狈,呆看着不惧弩炮弓箭的哥斯拉,他一振手中三叉戟道:“放箭,无论如何不能让怪物接近豪城!”   城土的箭塔和守兵倾力放箭,可惜箭的威力不足以阻止哥斯拉前进,蒂玲气得将手上长枪猛掷,高声道:“誓死保卫城池!”   豪城对南方人而言意义非比寻常,我不会怀疑敌军的决心,可是在哥斯拉面前他们都是无能为力。我军气势到达顶峰,奥斯曼下命令让白狼军向左右散开,同时我也指挥黑龙军变换成长蛇阵,准备破城冲进去。眼看快将接近护城河,众将士感到胜券在握之际,忽然有一股奇异的波动袭来。   魔力波动?   我心中狐疑着,尤烈特没理由留下魔法师团在豪城闲置,所以我一直认为城中没有魔法师,即使有也不会对哥斯拉构成威胁。可是当我往上望,见到的却非魔法师团,而是其中一位少年将领站在石墙边沿,他握住长剑傲立,视线似被什么东西吸?住。   强烈的不安感浮起,我隐隐感到发生事情,偏偏又摸不着头绪,少年将领高举长剑,喝道:“愿神族千秋不朽!”   在数万名士兵眼前,那个名不经传的少年把剑架在头上一抹,鲜血从颈项直溅而出,一阵紫色异光从他身上发出。   这个奇异的举动使双方一时停手,少年将领颈一侧当场断气,但他身上的光芒却没有消失,与此同时城门口爆起另一道更加猛烈的银光,向着哥斯拉身上直撞。哥斯拉发出怒吼,居然被银光硬生生阻止了步伐,我看一眼城门口,发现原本放在此处的两尊银天使像,其中一尊竟然消失了!   回顾天空云海之下,有一个雪衣银羽、头有光圈、脚戴花环、深蓝瞳孔的银发天使拦阻哥斯拉,她的容貌优雅飘逸,妙目射出正气凛然的蓝光,手中双剑却在颤抖怒鸣。   我忍不住惊异叫道:“神之审判‘?”   电系究极级魔法——神之审判!   破岳和奥斯曼异口同声问道:“神之审判?那是什么?”   因为契约互连的关系,我很了解哥斯拉此刻的感受,它愤怒了!挡在这头神级巨龙面前的,是另一名神级的天使。我沉吟道:“神之审判是一种条件启动式的逆向魔法,可以说是相当玄奥的大法术,唉,算了,看你们的蠢相解释也是多余。”   哥斯拉强行向前冲,银翼天使全身发出紫蓝色的光辉,她长剑一指,光芒化成逾百枝电矢射到哥斯拉身上,爆出一阵灿烂夺目的电光。这阵攻击威力是比高级魔法,可惜偏偏遇上哥斯拉,哥斯拉有吸食雷电的能力,电矢被它吸收过去,它仰天猛吼发射白光线炮还击。   银翼天使不闪不避,她的长剑凝聚起雷元素,变成一把长达数十呎的紫色巨剑,一剑劈在光线炮中间。我们的视野再一次变白,哥斯拉的白光线炮被劈开两半,堪堪在豪城的两侧城角刷过,两边城角立即崩毁,白光直射一里以外,离此地一里远的森林发生大爆炸。   这只天使很猛!   神之审判是由魔导士施术在神器上,并安置于魔法阵之内,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会自然启动。以现在的情况判断,启动条件就是豪城被侵略,魔法阵内有人誓死保卫城池。结果天使像选定了那名少年,而那少年亦甘心牺牲自己,以生命的能量召唤出天使。   毕竟是究极级大法术,施术者肯定是那个光之八婆!   神之审判真正可怕的地方,是天使的战斗力其实由召唤者的意志转化而成,力量虽有尽,但意志可以无限,那名决死守城的少年将军,给予了天使无法想像的战力。   要不是有这份死志,这天使也没能力阻止“怪兽王”哥斯拉。   战况又再改变,蒂玲和勒迪两眼通红,但却做出了明智决定,后者大喝道:“众兄弟,不能让歌吉将军白白牺牲,大伙儿出城迎战敌人!”   原本失去士气的豪城士兵重新燃点斗志,全军发出震天和应,这情况大出我的计算,没想到天美会留下这一手,所谓哀兵必胜,这一仗很棘手。我向众将道:“破岳老师试试掩护哥斯拉,奥斯曼负责主持全军。”   奥斯曼震惊问道:“末将主持全军?提督大人有何打算?”   我从战马跃下,当机立断道:“趁敌军未出城门,我要先封印另一尊天使像,否则这场仗输定。”   必须承认我一开始有点托大了,帝国南方第一大城,神之一族的发祥地,要攻陷她可不是想像中容易。召出白银狮鹅贴着地面飞行,一瞬间飞越护城河,也在同时豪城城门大开,从城内涌出大批绿衣兵。这批绿衣兵一看就知不是南方军,南方军一向自恃文化,封外表亦很讲究,可是这班绿衣兵全都面目狰狞,不是疤面就是纹身,使用的兵器更是一团乱,几乎你叫得出的都有。   背后传来奥斯曼的大叫:“他们是海盗,偃月阵迎击!”   城门口到天使像约百步,而我和天使像却相差六百步有多,以白银狮鹅的速度,双方到达的时间很接近。这个天使像跟战斗中的又有不同,她穿的是一件布甲,头发只到肩膀,除了剑外还有一面盾牌,天空那个可能是高魔攻的智天使,而这尊一定是高物攻的力天使,要是被解放出来我们就大条了。   双脚夹紧狮鹅腹部,我一个转身倒挂在狮鹅的腹下,同时双手合十,道:“以亚梵堤之名召唤,吸精蜘蛛!”   吸精蜘蛛附身,精气立时补充回来,同时将精气凝聚,念动咒语,数也数不清的绿衣兵自城中鱼贯而出,他们一边叫嚣一边冲前。心头一跳,我的头皮发麻,让我担心的不是绿衣兵,而是余下的力天使像,它终于出现魔力波动,一对蓝宝石眼睛开始发亮,可能正在搜寻人选。   天空上银翼天使向哥斯拉进攻,她劈出十多道半月型银色剑气,每一剑都带着雷元素。虽然哥大爷的外表不醒目,然而它也不是太蠢,知道脚跟后全是自己人,故此一步不退硬受剑气,算够义气了。   剑气劈在哥斯拉身上爆出白烟,哥斯拉吃痛怒叫,但这已经是我们走运,要不是它在属性上克制了智天使,哥大爷早就被劈倒,那么奥斯曼他们就暴惨了。智天使乘胜狙击,但被一道白光阻挠,在哥斯拉身旁多了一个挽弓飞扬的破岳。   这边厢也很刺激,我以两秒之差比绿衣兵早赶到天使像上,一手拍在天使头顶,地属性魔力立即灌进去。   地系中级魔法——大地缚妖阵!   魔力才刚输进天使像,一班绿衣喽啰也杀到,又刀又矛又榴楗等一堆东西向我乱捅。本来以我的剑术要卸开此攻击并不困难,可是施术状态下有僵直时间,幸好狮鹅努力飞高,只有肩膀和胸口被兵器擦过。能够封住力天使,这少许损伤实在划算了。   力天使的魔力波动立即混乱,像的底部生出了黑色荆棘,荆棘快速生长并紧紧勒住天使像,更将天使像与魔法阵中断连系,直到最后几乎包裹整个天使像。这个地系缚妖阵由本少爷所发明,帝国内能够破解的泫师不会超过十个,这场仗也不用劳烦力天使了。   腰部一扭,从鹅腹回身上背,回头一看发现奥斯曼已经将我军组成半月型,豪城方面以海盗为前锋,杂乱无章地冲击我军,反而蓝雁军现在才出城门,趁机会组织阵形。相信芭芭拉心中的援兵不是天使,而是这班海盗,若是没有哥斯拉压场,一万多名海盗确实会打乱我们的战略。   重新计算整盘局势,我决定放弃地上战场,策着狮鹅一飞冲天,朝破岳和智天使方向飞过去。我向破岳喝道:“她是智天使,小心魔法攻击!”   破岳别过头来,他原本又长又直的黑发已经成了爆炸头,身上的战袍穿了四个大洞,没好气道:“多谢提醒,但下次请早。”   哈,越来越觉得破岳幽默。   我忍不住一边发笑一边越过破岳,同时将吸精蜘蛛的力量全部?发,这尊智天使是雷系属性,在五大属性中雷属的破坏力仅次火属,我和破岳要是被击中会有危险。智天使发现新敌人,她将手中宝剑掷向云海,长剑在空中旋转,反射出悦目的闪光,没入云海约三秒钟,云层突然闷雷大作,更出现了数十个光咒字。   雷系高级魔法——五雷轰顶!   干你娘亲的娘亲,又是天美那一招五雷轰顶?   破岳惊叫道:“大人危险!”   从下方角度往上望,发现智天使没穿底裤,可惜我没有时间欣赏,五雷轰顶是大范围的强攻法术,要是我接不住,连破岳也要命丧此地。智天使玉指向我们一挥,五雷轰顶发动,天际一片白,范围大得足有一百米直径,数之不尽的奔雷向我这方向激射而来,由于范围太大,可肯定连暗食球也罩不住。   在上次招亲大赛时我已经吃过一次,当时全靠蟑螂牌避雷针救了一命,之后我努力研究天美的法术,开发出针对雷系的法术。两手紧合,伸出姆指、食指及尾指,急念出大地系咒语,狮鹅停定空中,我决心要接天美这一招。   地系中级魔法——地核?雷!   手指向前叉出,地系魔力全部聚集在食指及尾指之间,形成一点高密度的地元素球,由结界包装成一颗地核小珠。奔雷受到地属性?导,由参差的多道电流归一,以地核球为目标打下来。雷电未到,我的手已感到麻痹,将地核球向着豪城军一抛。狮鹅跟着打侧飞退。   成功了!这套法术真的成功了!   那道集中多条电流合成的雷电可非儿戏,粗得跟大红树干一样,雷电被地核球吸?弯了一道小弧直追下去,以神龙争珠之势俯冲敌军阵形。雷电在我身旁十呎掠过,犹如一条庞大光龙在身边游走,纵使避开攻击仍觉半边身麻痹,狮鹅其中一只翅膀也失去动力,我们连人带鹅一起坠下。   我跟白银狮鹅以高速下坠,五雷轰顶则被?到豪城军的阵中,两军基于不同原因惊叫,地面一片混乱。我们的跌势忽然中止,原来哥斯拉的巨爪轻轻一接,将我和狮鹅救入它掌心。   一切来得太快,豪城军筒未有反应前五雷轰顶已经落下,电光击得尘土飞扬,守城军则血肉横飞,在军阵正中央硬打出一个大洞,对豪城来说这是致命的一击。哥斯拉仰天怒吼,向着智天使轰出白光线炮,没有配剑的智天使双手交叉抵挡。一声巨响,白光线炮将智天使轰入云层之内,当她再次从云中掉出来时,早已化回一尊银雕像,打着转地飞堕豪城的北门方向。   原本跟黑龙军混战的海盗,乍见智天使和豪城军惨败,立即四散逃命去也。奥斯曼也不追赶,他率领四万大军直接进攻豪城兵。蒂玲和勒迪知道大势已去,他们仍想领着残兵进城死守,然而怒极的哥斯拉一个转身,巨尾重重击在城墙上,整个城门正中立刻粉碎,露出一个直通城内的大洞。   黑龙军将伤创的豪城士兵重重包围,哥斯拉把我放到地上,勒迪老泪纵横,蒂玲垂头丧气,豪城士兵伤亡枕藉,尸体躺满一地。   豪城完蛋了!   神之一族也完蛋了!   我也发财了!   遣走哥斯拉后,我军押着投降的豪城士兵进城,勒迪双手被缚,系在我座下马匹的后面,只能屈辱地在城中游街。蒂玲比较幸运,看在西翠斯的分上,我将她收押到俘虏营去。豪城的民居全部关上门窗,在窗帘之中隐隐见到害怕的百姓在偷看,全城的街道静得异乎寻常。   破岳领着大军到城北接收码头及蓝雁军营寨,奥斯曼带兵进驻各个政府部门及城门,我微微一笑领了三百部众开往赫鲁斯的官邱。赫鲁斯怎也没料到,他带兵虎视帝东临海城之际,会被我偷渡盘林峡奇袭了他的老家。   刚到官邸,内里跑出了三十多名持矛武士,其中有两个更是法师打扮,三百名黑龙骑士将他们包围,我排众而出道:“本人亚梵堤……”   “是淫贼受死!”   我的话还没说完,有一名武士无惧我方势众,独自提矛攻过来,从矛尖稳定性就知道他的武术不错,无奈我家的骑士也不是白养,他们一伙儿冲上来保护我,一顿乱枪将武士刺死于地。   我打个手势命令骑士们退下,向他们道:“本提督跟宰相之间纯属私人恩怨,没关系的人请离开,否则不别怪本提督无情。”   能被选为宰相家的护院,这群人的武技必不简单,然而大局已定,他们再厉害也敌不过数万名骁勇善战的骑士。看见武士们视死如归不离开,我向后方打出手势,骑士们立即取出弓箭,大屠杀一触即发。   “停手!”   从大宅门内传出声响,一名约五十岁的贵妇人走出来,这个妇人我曾经在帝中见过,她就是赫鲁斯的老婆安玛拉。   安玛拉盯着我,道:“带兵攻打豪城不止,还进犯宰相官邸,此乃犯上作乱,亚梵堤你可知罪?”   我长笑一声,说:“赫鲁斯带兵进驻帝中及东海,早就犯下扰王之罪,下官亦不过擒王而已。”   安玛拉也不发怒,只是冷冷一笑说:“荒谬!扰王与不,你区区一个子爵有何资格论定?”   我亦笑道:“犯上与不,你区区一介妇孺又有何资格论定?管你是谁的老婆,识相的立即滚开!”   安玛拉双目含煞,跟我互不相让对峙,背后的骑士早已上箭拉弦,只要一声令下将会血洗宰相府。老实说,以我跟赫鲁斯的交情,血洗他家我不会皱半下眉头,安玛拉也不是傻的,她明白自己的处境危险,叹口气道:“提督大人可不看在西翠斯分上,不要骚扰我的家人?”   我一改之前的面色,重重冷哼一声,拔剑将脚边的武士尸体斩首。安玛拉始终是妇道人家,看见这一幕后花容失色,我沉声道:“亏你还敢提西翠斯名字,我不杀尽赫鲁斯一家已经很仁慈!我只数三声,不滚蛋的杀无赦!一……二……”   安玛拉知道我不是说笑,立即说:“不用数了,我们让路就是。”   安玛拉转向手下道:“一直以来很多谢各位的照顾,但此乃宰相跟提督的私人恩怨,提督大人恩怨分明,不会难为你们的。”   武士们的表情十分复杂,但任何人都不想死,第一个抛下武器后陆续有人跟随。   心中暗赞安玛拉,这顶高帽救了此群武士之命,我举手示意不用放箭,骑士们才上前将护院们押走。赫鲁斯是帝国内有名的富豪之一,他的宰相府规模比我的大宅更宏伟,我估计可能跟皇宫差不多,在前院备有马匹,要乘马匹十分钟才能到达中庭。   宅内大大小小的仆役早被赶出来,我在中庭的大厅主家座坐下,一对大脚搁在案头,喝问道:“管事何在?   年老管事从仆役中走出,道:“小人正是。”   我向己军的众人一望,我军的中簿已经识趣上前,行礼说:“请大人给予属下六小时,属下会查核清楚赫鲁斯家的财产。”   这名中簿十分生面,从他的衣饰看来,应该隶属白狼军方面的人。环顾这个大厅,大型的雕却、名画、陶瓷约有三十来件,小型的玉石、珊瑚、金器更加不计其数,相信在宅内会有更多值钱的东西。依我看来查核十二小时也不嫌多,故此笑道:“好,除了珍玩和奴仆外,所有卖得到钱的通通要点算,查完把记录留给我,做得好我会重重有赏。”   中簿道:“多谢大人。”   晚上十时,在宰相府西园湖边的小凉亭,我坐在赫鲁斯的摇摇椅上欣赏湖景,两名宰相家的婢女战战兢兢送上鲜果,另有两名为我摇扇子。南方以航运为第一大事业,故此豪城的北门接连码头,赫鲁斯这座府第也是对着大海,晚上海浪颠簸,反映着天上明月,绝对是泡妞“性”地。   天空的月光皎洁非常,我亦看得痴迷,越是看月光,越觉得她像一个特大的金币。南方是帝国最强大经济支柱,而当中有近二十个百分点的流动资产,都集中在豪城运作,此城被破神之一族立即失去大量财产。其实财产事小,失去豪城的经营能力才事大,在海运及各市场竞争力的层面。神之一族等若废一只手,这点才是严重打击。   等没多久,四名将士押着芭芭拉来到,她一脸愠色却沉默不语,我笑道:“芭芭拉小姐,小弟花了十小时就把你们这座豪城打下来,相信你应该心服口服了。”   芭芭拉仍是紧闭嘴巴不说话,我向将士道:“那个勒迪没有利用价值了,拖去市集斩了喂狗吧。”   芭芭拉大惊道:“不要!”   “哈,我还以为你哑了。”   芭芭拉叹气再三,忽然跪在我身前说:我芭芭拉并非书而无信之人,既然我们有书在先,我只好遵守诺言,可是请你放过我父亲,也请放过无辜市民。“婢女将菩提子送到我嘴上,我一口含下它,道:“嗯……放过谁都没关系……好味……但我怎知你会不会反悔……   芭芭拉道:“只要提督答应,我亦说一不二,提督要是不相信亦没法子。”   我念出咒语,接连家中的亚空间阵,取出一条黑色的犬环抛到芭芭拉面前。芭芭拉看见犬环面色微变,这女孩好歹是南方武将,何曾在人前如此屈辱,但形势比人强,她低头将犬环慢慢带到颈上。   守在外面的将士道:“提督大人,奥斯曼大人已经将城中所有政要带到,正等候大人发落。”   我指指凉亭外约一百五十步的人工草坡,道:“这张椅子很舒服,我不想走开,叫他们跪在那边。喂,女奴隶,滚过来给主人按脚。”   芭芭拉起初不知道我叫谁,直至一众婢女望着她,她才带着愕然和羞涩回看我。奥斯曼带着众官员乡申到小草坡,芭芭拉满脸通红跪在我身旁为我按摩大腿,奥斯曼看着手中记录,朗声道:“报告提督,我军生擒海盗二千六百人,其余多从陆路逃走,他们通通是‘海虎’泰安的手下。据他们供出的情报,泰安有三四万兵力,现跟随赫鲁斯北上,很可能进攻临海城。”   南方的将士和官员汗颜无地,他们一向自命清高,却被奥斯曼揭发勾结海盗,我忍不住望着芭芭拉冷笑,她也面目无光地垂下头。算威廉走运,他本来就要分兵力应付大皇子,要是赫鲁斯跟泰安联手偷袭,他的形势岌岌可危,现在豪城被破赫鲁斯陷入进退不得窘局。   我向奥斯曼说:“试试筛选这些海盗加以招降,首重的是忠诚,我只需要三百名有航海经验的船员就足够。”   “遵命。”   “财物方面如何?”   “我们正在点算豪城的银行及商会,现已搜出二万五千金币的现金,约四万金币等值的财宝,商业货物约十七万金币,点算工作仍在进行,相信在明天清早可以完成。”   (二万五千金币到手!   (四万元珠宝到手!   (十七万财货到手!   咽一咽口水,我笑道:“很好!很好!全部集中一处摆放,粮食方面如何?”   奥斯曼接过从人另一本帐簿,道:“豪城有大型农场十八个,大型鱼塘二十七个,家禽逾十万,畜口七千多,鱼类不计其数。另外官仓有两个,合共存放六万五千石粮草。”   (家禽十万只到手!   (畜口七千头到手!   (军粮六万五千石到手!   我忍不住沉吟半晌,豪城留下的粮草比预计少,主要原因是赫鲁斯提走粮食作远征之用。奥斯曼续道:“除金钱与粮食外,城内有一个名为雷鸟的佣兵团体,共有一万多名雇佣兵,他们表示愿意为我军服务。”   雷鸟佣兵团?这个名字很熟呢。   咦,干嘛小弟弟自己站起来?有人可以解释一下吗?   我向奥斯曼笑说:“钱不是问题,反正多少都有,叫他们开个合约出来。”   “遵命!还有我军擒获良家美女八百多名,听候大人处置。”   八百多美女啊?我的心不禁悸动,这实在蛮吸?的说。可是我习惯让女人俯首臣服,强掳女人并非本提督的作风,送向奥斯曼说:“我们做男人的不要难为女人,放她们回家吧,你派将士把豪城的妓院姑娘送到军营安抚众兄苐就好。”   所有人都以无法置信的目光盯着我,我冷冷道:“看什么?没见过帅哥吗?”   恰好破岳领着数百骑士,风尘仆仆赶到来,说:“属下已经安顿好众兄弟,他们对海蓝飞雁军的军营十分满意。属下也点算过蓝雁军的船舶,蓝雁军剩下中型战舰共七艘,小型战舰共二十一艘,快速战艇四十只,但当中超过一半维修当中。”   “命令码头的人员,不论他们用何方法,三日内我要中型战舰七艘,小型舰十五艘,要是交不出来就自己跳海好了。”   (“中级战舰”七艘到手!   (“下级战舰”十五艘到手!   “属下知道,另外蓝雁军的仓库有精钢战甲一万多副,水靠五千套,兵器二万多件,轻投石机五十七架,马五千多匹,已经全部收到我军之内。”   (一万师团优质装备到手!   (二万师团优质兵器到手!   (“轻投石机”五十七架到手!   (普通马匹五千头到手!   劲爽啊!这部小说里还是第一次连闪十二次财物到手的视窗!   闭上眼睛思考,手指轻轻敲在摇椅上,所有豪城的官员都忐忑不安地跪着,我淡然说:“全军在豪城休息三日,等待白狼军的援兵到来,但不能骚扰豪城百姓。”   奥斯曼和破岳鞠躬道:“末将领命!” 第三话 报仇雪恨   根据武罗斯特帝国的历史记载,在黑龙飞舞年代之前,帝国最富庶的区域位于南方,当中尤以豪城最具经济力量,几乎支撑了国家的四成经济活动。然而在皇权不稳的时期,豪城会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洗劫,不但整座城被掏空,城市本身亦受到破坏,更?发南方出现一场分裂危机。神之一族花是半个世纪,方能重建这座名城,但此役以后元气大伤,导致黑龙飞舞后一百多年内,帝国的经济轴心转移至北方,国家第一大城的地位亦落在边防的费本立城上。   由于这次偷袭经由盘林峡谷,故南方人称这场灾劫为“盘林之变”豪城的码头和军营,本来为安顿十万海蓝飞雁军所兴建,内部不但设置充足,房间亦是帝国最好的,简直像是酒店一样,现在被我们用来安置黑龙和白狼联军,他们当然十分高兴。豪城的士兵已经被解甲,全体收押到大监狱内,而奥斯曼为我约见雷鸟佣兵团的首领,在议政大楼中商讨合作事宜。